Re: [新闻] “我国最担忧的事!”中韩FTA签定 台8大

楼主: gmooshan   2014-11-11 10:12:52
: 5.备注:
: 学运份子跟民进党害死台湾,你们要怎么负责?
很多人的逻辑有问题
在这边帮大家科普一下
如果有个人A,走在路上对着不认识的B喊, "你去死啦"
结果B因为有忧郁症, 真的去自杀了, A是加工自杀嫌犯吗?
答案是否定的
A不认识B 不知道B有忧郁症
A叫B去死 别活着 这是台湾人赋予他的言论自由
因为A也不知道B有忧郁症
不知道的事 凭什么要他负责呢??
马路边有C&D 二人, 看到有个路人E出车祸了, 没有心跳呼吸
C就跑去帮他CPR, 因为C也没学过专业的CPR,
把压胸对口吹气, 弄错 成了压头对肚脐吹气, 造成E颅骨破裂.
C是伤害犯吗?
答案也是否定的
因为C是不懂 不知道 不了解
也不是他开车撞到E
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他的良心, 对社会的关注
为什么需要对造成E颅骨破裂负责呢?
在一旁冷眼旁观的D 责任更大不是吗?
不知道 不了解 台湾人保障他的言论自由
不知道 不了解 也就不需要负责任
这样陆捌玖了解了吗?
: 只想无脑反中,反到台湾亡国才高兴吗?
反中都台湾精英好嘛...
: 2016支持国民党,支持两岸交流,台湾才有未来
国民党不倒 台湾不会好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11-11 10:19:00
C会被告 没有专业知识就不要乱卖弄没有专业的医疗知识 只是普通人只需要打电话叫救护车就已经是足以对得起良心了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4-11-11 10:25:00
会不会被告 是看那个人要不要告...只是会不会起诉而已..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11-11 10:28:00
自由的前提是 不会伤害到他人之下C有很多案例 而且也有法律规定 没有专业证照不能实行
作者: starer (Starer)   2014-11-11 10:28:00
Google一下很难? 又不是没先例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11-11 10:29:00
医疗救助他人 只靠良心是无法救人反而可能害人
作者: starer (Starer)   2014-11-11 10:30:00
没有CPR的证照情况下实行CPR造成死亡形同过失致死今天换你躺在那 你敢让没学过只看过电视的人帮你做?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11-11 10:31:00
不管有没有死 造成伤害一样犯法法律就更扯 人民>立法委员>制定法律 台湾是法治国家你干脆举例说杀人只是一个行为自由郑杰只是实行他的自为自由 不应该被关法律也不该制才他 因为法律是国民党订的
作者: starer (Starer)   2014-11-11 10:35:00
言论自由不是被这样拿来无限上纲的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11-11 10:35:00
而且举例A 是有可能触犯 教唆 跟 侮辱的 有判例
作者: starer (Starer)   2014-11-11 10:38:00
这篇的重点在于你用了错误的例子误导大家CPR证照跟驾照一样 我行动自由所以我可以无照驾驶?! 你无线上"纲"不等于无线上"网".....
作者: HolyBugTw (HolyBug)   2014-11-11 10:43:00
台湾民主要是失败就不会沦到你还能发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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