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连我总共有18个人被告
: 警察说 应该是妨碍名誉
: 我会收到地检署的通知
: 请问一下 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 按照上面的通知 去高雄 然后检查官问话吗
1.就去警察局做笔录or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侦查庭
2.警察把笔录交给检察官 检察官再下裁定
3.传票通知不去的话也可以 检察官有可能裁定拘提
拘提就是有警车来载你去做笔录
老师说有人载可以省车资 而且坐车上的时候手不用怕没地方放
因为会帮你上手铐(也有可能不用上手铐)
: 请问这样告的成吗??
1.告是一定告的成啊
2.会不会起诉是一回事
3.起诉后会不会有罪又是另外一回事
: 请板上大家给我意见 现在有点紧张
__店 又没说是什么店 我"猜"检察官裁定不起诉处分吧
肥宅常常发废文 底下都一堆人嘘我 你看肥宅多善良都不会告人
刑事诉讼流程
当事人 检察官 法院 监狱 观护人
一.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