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房仲真的赚很大?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4-11-07 02:50:05
持平而论赚很大是他个人的能力
不是每个房仲都赚很大
也有人上班暴毙死的
也有人赶案件车祸的
也有人因业绩纠纷冲突的
任何一个行业都一样 有佼佼者 当然也会有失败者
台湾房仲最大的问题是
法律授与他们收费标准过高
美其名上限
但是有多少消费者知道那是上限?
一般乡民进了房仲店 还不是被要求要付6%
也不要在说什么房仲公司赚的 房仲没赚
如果房仲没有那么怪异的高报酬
不会有这么多人跳下去做
也因为钱来的快
才会有推文的乡民所说房仲很炫富
内政部早就已经被监察院纠正
(纠正新闻在此:
)
这种收费标准不合理
所以真的在此呼吁大家
一人一信email给内政部
请内政部立即依法行政
马上修正房仲的收费标准
这个数字是没有根据的
也因为如此房价才会被不断垫高
合理的删除这个没有根据的收费,执政党/乡民可以有立即的好处
1.卖屋成本降低
2.买屋成本降低
3.房价下降
4.得到人民情感上的支持
这件事情是不分蓝绿的 真正超越蓝绿
可能大家对政治没有兴趣或没有感觉或厌恶
除非你不买房子
或是你觉得房价高低都与你无关
但是跟房价有关的普通百姓中 你我也都是其中之一
这件事情既然已经监察院纠正
我们更应该监督政府去做
不需要你11/29特地早起或请假或赶回家投票 风吹雨淋日晒都不用
你只要上网
写信给内政部
打字完
寄出
这样就可以了
你的一封信,关系著台湾的未来
如果可以的话
每日一封更好
写信给部长:https://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9q1.asp
你可以不投票
你可以不管蓝绿
但是你不能不管台湾的未来
我们都还要住在这里
请让台湾有救。你很重要。 <(__)>
反六趴,救台湾
※ 引述《scottding (风风)》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钜亨网
: 2.完整新闻标题:
: 房仲真的赚很大?
: 3.完整新闻内文:
: 内政部认为房仲收费太高,有意调降房仲收费费率,将现行“服务报酬百分之六”的上限
: 规定,修改为采比例逐级累退计收方式。但是,内政部似乎管太多了,在自由经济社会,
: 房仲的服务报酬多少,应由业者与消费者双方自行议定,只要不超过上限规定,内政部就
: 不要干涉。
: 内政部在民国八十九年间订颁“不动产仲介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房仲业者或经纪
: 人员向买卖之一方或双方收取服务报酬总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成交价金的百分之六,这
: 百分之六的仲介费用指的是“最高上限”,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视实际状况,在此范围内
: 自行与房仲业者商议其所收取的服务费额。
: 买二卖四的行规
: 目前房仲业有所谓“买二卖四”的不成文行规,也就是买家需支付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卖
: 家则需支付成交价的百分之四作为仲介酬劳,这种仲介价码已经行之多年,但因市场竞争
: 激烈,业者的仲介费收取早就自动降价,现在一般行情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
: 内政部认为房仲收费太高,显示出官员对房仲这一行了解不够深,房仲赚的是辛苦钱,房
: 仲的工作时间很长,一般上班族是“朝九晚五”,上班八小时,房仲则是一大早出门,到
: 晚上还要拜访客户,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很可能跑了好几天还找不到一个客户,很多新
: 进的房仲人员吃不消长时间工作、苦无业绩而离职,房仲的流动性相当大,这一行的辛劳
: 不是局外人可以想像。
: 房仲赚的是辛苦钱
: 法院有个案例,屋主委托房仲公司售屋,双方讲好如果买卖成交,屋主要付一百二十万元
: 的仲介服务费给房仲,但成交后屋主反悔,认为房仲在签订仲介委托书之翌日,即觅得买
: 主,房仲工作仅短短一天,竟能拿一百多万元之报酬,显然不成比例,因此不愿给付仲介
: 费,双方打起官司。
: 法院最后判决屋主败诉,应给付一百多万元给房仲。法院指出房仲公司扮演居间人的角色
: ,仲介委托契约为“居间契约”,于买卖契约因其媒介而成立时,即得请求报酬,仲介公
: 司于接受客户委托前,平日须花费甚多人力、物力蒐集区域不动产相关资讯,以便在接受
: 委托后,得以手上掌握之潜在买方迅速配对,加快交易之成立,不能因为房仲公司在一天
: 内找到买家,就指其获得高达一百多万元之报酬不成比例。
: 平常就要蒐集资讯
: 法院的判决打破一般人以为房仲收费太高的迷思,房仲的服务报酬多少,应由业者与消费
: 者双方自行议定,双方跟着契约走,买卖成交后,房仲就可以请求服务报酬,不能因为房
: 仲公司在一天内找到买家,就指其获得报酬与工作时间不成比例。大家只看到房仲一天就
: 赚一百多万,却忽略了“仲介公司平日须花费甚多人力、物力蒐集区域不动产相关资讯”
: 。
: 其实,内政部想要调降仲介的服务报酬,主要是二年前监察院的一项纠正案,监察院认为
: ,内政部所订的“不动产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未能考量仲介的“服务报酬”与其“劳
: 务的价值”是否相当,以及不同地区房价差异,徒增交易成本之不合理现象,要求内政部
: 检讨改进。
: 政府不要多加干预
: 内政部为了向监察院有所交待,才研拟修正仲介报酬计收标准,并要对不动产仲介业进行
: 服务品质大抽查,视查核结果决定是否调降房仲收费费率。但内政部做法并不妥适,因为
: 服务品质与仲介费不能划上等号,房仲公司的服务品质如果不好,消费者自然不会上门。
: 仲介报酬标准已经有百分之六的上限规定,基于自由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买卖双方当事人
: 视实际状况,在百分之六的范围内自行与房仲业者商议其所收取的服务费额。业者只要将
: 报酬标准记载于房地产委托销售契约书上面,让买卖双方事先充分了解,这就够了,房仲
: 业者服务报酬应该多少,由业者与消费者双方自行议定,政府不应再多加干预。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mag.cnyes.com/Content/20141029/B3DCEFF3F5794573A4CE7E31891F07CC.shtml
: 5.备注:
: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劣文,请注意
作者: homerunball   2014-11-07 02:51:00
18趴表示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1-07 02:53:00
你会被骂坑杀房仲生存空间
作者: b54102 (可问江湖顶峰)   2014-11-07 02:54:00
不过房仲很多杂七杂八的人都可以做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4-11-07 02:54:00
房仲真的赚到大钱的比例跟直销差不多低了
作者: jauruyu (短竹鱼干)   2014-11-07 02:55:00
我看房仲成天都在聚餐聚会 好像很有钱的样子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4-11-07 02:57:00
就是一个很杂很多事的行业 不会让你饿著就是
作者: kutkin ( )   2014-11-07 02:57:00
开银行有金管会把关 开房仲没人把关 想开就开
作者: remora (remora)   2014-11-07 03:02:00
你觉得房仲很轻松不该拿6%,老板也觉得你该只拿22K
作者: qcjpower (微微)   2014-11-07 03:02:00
神奇逻辑
作者: pantw (观音嬷.com)   2014-11-07 03:10:00
你说的有道理,大家一起领22k我也爽。向下沉沦爽
作者: kutkin ( )   2014-11-07 03:14:00
房仲业的低薪是店东自己分配的问题呀一样高工时的 为什么银行就比房仲业底薪高那么一些呢
作者: ufoking (幽浮王)   2014-11-07 03:22:00
现在谁还在买房6趴? 你真的有买过?
作者: GHOSTDOG (冷小弟)   2014-11-07 03:24:00
房仲好不好赚我不知道 可是我觉得房仲公司快比便利商店还要多了...一条路上 两间便利商店 4-5家房仲公司
作者: gundam0079 (随意挑选欢淫试插)   2014-11-07 03:29:00
ok啊 那其他服务如带看应该开始收服务费
作者: kutkin ( )   2014-11-07 03:30:00
对真正想买房的 这应该不是问题
作者: sldiw (天天)   2014-11-07 07:23:00
赞成阿 收费该合理化 带看房给钱不是问题 别骗人就好
作者: rock810   2014-11-07 09:12:00
带看房一小时400?
作者: ewp1314 (emu)   2014-11-07 09:20:00
不接受房仲佣金可以不找房仲啊 ,且房仲跟房价也没很大
作者: ahbean (东风未放晓泥干)   2014-11-07 09:52:00
叫人不去投票,却叫人写信去内政部?你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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