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国民党蓝鹰小组固票手册!

楼主: Hyacinth   2014-11-04 17:03:38
您引述的法条里,是只有(没带印章)“盖指印者”,才需要监察员盖章证明,并
不是每个选举人来领票时,监察员都要盖章。而政府几十年来屡屡宣传“投票三宝”
:身分证、印章、投票通知单,相信没带印章盖指印的毕竟是少数;既然是少数,
一定是碰到时马上要监察员盖章,不然隔太久,名册都翻来翻去好几页了,再回来
一个一个找来补盖,岂不更麻烦?
原法条:
选举人领取选举票,在选举人名册上按指印者,应有管理员及监察员各一
人在选举人名册“证明人盖章”栏内共同盖章证明。
※ 引述《andyanna (蓝的绿的没有别的)》之铭言:
: ※ 引述《Hyacinth ()》之铭言:
: : 1.公职人员选罢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不得于投票日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但如果这个小组
: : 只是打电话“礼貌性请求前往投票”的话,其实是有模糊空间。
: : 2.“不能带手机进场”是公职人员选罢法第65条第3项的规定,不过规范对象只有选举人
: : 及其家属(若需要家属陪同协助投票者),并没有规范到监察员(即俗称监票员)。
: : 3.原作者翻拍图片里,并没有“通报未投票名单”的字样,另外投票所里的监察员(监
: : 票员)是接触不到选举人名册的,他们要怎么知道谁有来谁没来投票?我很好奇。
: 谁说监察员接触不到选举人名册?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110003&FLNO=16
: 投票所开票所监察员推荐及服务规则
: 第16条第1项
: 选举人领取选举票,在选举人名册上按指印者,应有管理员及监察员各一
: 人在选举人名册“证明人盖章”栏内共同盖章证明。
: 所以说…
: 监察员不但可以接触选举人名册
: 还一定要在证明人盖章栏盖章
: 实务上我就听过
: 有某党推荐的监察员借口每个人领票时一个一个盖麻烦
: 说等下有空时再一起盖
: 然后就等“有空”时
: 再来翻阅选举人名册
: 看看谁还没投票 记下来
: 再借口上厕所啦 抽菸啦
: 出去打电话联系场外固票的
: 催还没来的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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