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anoha 2014-11-04 17:02:05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8129&ctNode=14394&mp=001
找一下 法务部官网就有说明了 如果有居住事实应该就没事
幽灵人口是犯罪行为,请不要受骗害自己坐牢。 什么是幽灵人口?
只要符合下列四项要件就是幽灵人口:
1、为投票而迁移户籍。
2、在投票日前四个月迁入,并列入选举人名册。
3、没有居住的事实。
4、使候选人得票数、投票数、选举人数、投票率发生不正确的结果。
依照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第6125号判决:该案依触犯刑法第146条妨害投票正确
罪,将林○万等52人各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个月,均褫夺公权3年至1年不等刑罚。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4-11-04 17:03:00台商没有居住事实,但也没有迁户口。
作者: much1026 (靖哥哥找蓉儿) 2014-11-04 17:03:00
请举例..真有一堆吗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4-11-04 17:03:00他忘了要件5 不打算投国民党
你看那些为了投柯的还可以把户口搬进宿舍咧这跟KMT有什么不同?
作者:
ClubT (å°å–¬)
2014-11-04 17:05:00要4点都成立才算?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04 17:05:00要件5、 投给国民党以外的候选人
作者:
l98 (寻找属于我的星星)
2014-11-04 17:05:00因为这是公民觉醒(盖章)!! 你今天觉醒了吗??
宿舍是居住事实没错啊 迁进宿舍也是依据居住事实这款规
作者:
Nagato (长门)
2014-11-04 17:05:00要四点都符合才违法吧 台商大概就第三点无符合而已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猫)
2014-11-04 17:07:00要点5:不投国民党才会被查办而且幽灵人口也是查户口而不是送传票吧
作者:
chenda (阿达)
2014-11-04 17:08:00Nagato 第四点 要怎么认定
那原PO文里的人被叫去是因为都符合吗?那第二项怎么说?
楼主:
Nanoha 2014-11-04 17:09:00所以说有居住事实就会没事
作者: cjepj 2014-11-04 17:09:00
KMT是直接停电作票 迁个户口和KMT差远了
作者:
BDG (毕帝姬)
2014-11-04 17:09:00第四点的意思 简单讲就是有去投票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4-11-04 17:12:00以后改成投票日前四年就要迁入,才有投票权
作者: Luciferspear 2014-11-04 17:12:00
第二点 之前迁入学校宿舍那些会中枪吗
会 但是构成要件要四点都成立 所以有居住事实就没差
作者:
chenda (阿达)
2014-11-04 17:16:00BDG 投票日还没到 那怎么认定他有去投票我想到了 某党要警告他不能去投票 不然就犯法
作者:
BDG (毕帝姬)
2014-11-04 17:18:00只是解释构成要件 我并不认同警察的侦察行为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11-04 17:19:00是四个都要符合?还是符合一项就算?
作者:
BDG (毕帝姬)
2014-11-04 17:19:00只能推测 认为他是未遂犯
海龟跟台商 也没居住事实啊 一年是有住几天????????要办就一起办 没居住超过半年的通通不准投
有没有投票很简单吧 我记得领票的时候会查验身分有领的会在名字上打勾 很久之前投的了有点忘记
作者: wsx26997785 2014-11-04 17:24:00
========= 没有长期居住外国 选举回来台湾喔 =======
作者: retriever33 (笨蛋) 2014-11-04 17:25:00
阿咧 那要规避不就早一点迁,投票前五个月迁不就得?
作者:
tokyo730714 (....................)
2014-11-04 17:30:00四点都要符合 那哪个白痴会承认1不过光传讯就搞死你了吧 国家机器 办不了你也能玩死你....
作者: inanna38 2014-11-04 18:13:00
第一点的认定还满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