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承办文件应保密是常识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039222.shtml
【联合报╱记者杨欣洁╱即时报导】
2014.11.02 01:15 pm
针对屏东县政府向顶新泄密一案,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代理署长姜郁美今天表示,依
据公务人员服务法,自己所知承办的任何一种文件,都应该保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
”。
食药署稽查顶新的电子邮件,遭屏东卫生局外泄给顶新,屏县政府昨天称食药署给未加密邮
件,同一公文彰化卫生局却是加密邮件,屏县明显是“被设计”,对此,姜郁美说,不论文
件是否加密,按照稽查伦理及基本作业程序,稽查人员本来就不应把公文资料提供给业者,
目前全案也已进入司法程序。
不过,姜郁美也说,自己也与这次泄密的稽查员蔡青蓉是旧识,虽然蔡犯下会影响整个案情
调查的重大疏失,自己相当同情,但也鼓励蔡要勇敢面对司法,她推测,蔡青蓉会将公文转
给顶新是因为查厂当天正值10月10日国庆日,稽查员担心查厂会碰壁,才事前告知。
至于屏东县卫生局质疑食药署寄出的公文只有屏东县未加密,彰化卫生局收到的公文却有加
密,认为是被设计一说,姜郁美说,食药署在10月9日寄出了四封公文,第一封是在下午
5:48分时未加密文件寄送给中区、南区区管中心,并附件给顶新总公司的所辖机关彰化县卫
生局。
第二到四封则是更新数据资料分别在8:04分、8:48分及9点时,以加密文件寄给北、中、南
区管中心及彰化县卫生局,姜郁美说,南区区管中心在晚上8:42分,转寄第一封未加密的信
件给屏东县卫生局,之后的加密资料因为时间已晚,加上屏东县卫生局仅是配合调查单位,
因此仅将加密资料在查厂当天以纸本方式带到现场,并无设计屏东县卫生局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