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Per (CPer)
2014-11-01 22:38:29※ 引述《pusufu (不苏胡˙灬˙)》之铭言:
: ※ 引述《Rosefinch (Press Alt Crtl Del)》之铭言:
: : 这个嘛,kkman321兄,别太激动,先喝个水,然后看一下这个规定,
: : 中华民国刑法
: : 第10条第3项:称公文书者,谓公务员职务上制作之文书。
: : 卫福部是公家机关,没问题吧。卫福部里查稽顶新油品的员工是公务员,没错吧!
: : 电子文件是文书的一种形式,这应该没什么疑问。
: : 那么,为了稽查顶新油品,由卫福部的公务人员所发的电子文件,用E-mail的方式
: : 传来给屏东县卫生局办理,
: : 为什么叫做“根本不是公文”?我蛮好奇你的理由,你要不要说明一下?
: 本来就是公文
: 系统还特别设计"免备文"这个选项,好应付EMAIL及传真等方式的部分公文
: ****
: 免备文:
: 是指不用准备公文,直接把所要的文件迳送至受文者,其目的就是在简化处理手续。
: ****
: 谁跟他在那边不是公文
大家都说 这件事是没加密内部公文本来也不能传给厂商的"误传"
但问题来惹 先不论法条是否有规定
想问问?有没人去知道台湾这种类似案件处理方式的习性
是台湾所有公务人员原本都这么做?只是这件事太大太敏感?
还是只有屏东的公务人员这么做?
还是屏东只有对顶新都这么做?
还是只有这次是单一事件的"误传"?
如果这只有这科员平常对顶新都这样 让顶新每次被查前都有心理准备
那就是真的有鬼有问题
但是如果是一般公务人员的坏习惯
那就是整个体系有问题 也不能算屏东县的错啊
作者:
Operon (欧普龙)
2014-11-01 22:39:00只要是国民党的就是错! 民进党的就没错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4-11-01 22:40:00高雄卫生局表示: 台南卫生局表示: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2:41:00卫福部的指示和误导,使得基层发生错误,却要县府扛责?
然后呢你就出包了活该被杀鸡儆猴啊明天大家看到你的榜样就知道这样做不行囉^.^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11-01 22:42:00"请顶新提供进口油脂资料 v 请提供资料给顶新" 不要说公务员连这么简单的中文都看不懂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点新鲜)
2014-11-01 22:44:00国民党就是卖台,民进党就是乡土服务
作者:
Operon (欧普龙)
2014-11-01 22:45:00看八卦板结论是, 就算民进党有错, 也是国民党的错
作者:
shadeel (123)
2014-11-01 22:46:00既然知道被陷害 民进党应该要忍下来认错 不要中狗冥党招
很简单啊 这公文同时传给彰化和屏东卫生局请问彰化有泄漏给顶新吗??????大家都在做?
作者:
SoMnUs (懦夫救星)
2014-11-01 22:59:00还要选举没人敢扛阿?所谓的道德正义时间不对就是屁
所以这不是一般公务员的习惯 这是明显有问题的行动biostar又说卫福部的指示和误导???公文原文我都打出来了啦 卫福部公文里面根本没要科员传任何资料给顶新哪里来的指示和误导???
一边是小公务员犯个错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一边事政商高层缠得不清不楚问题孰轻孰重应该很清楚吧小问题转移了大问题的焦点四两拨千斤厉害
小公务员犯个错?小问题?你知道不知道这个你所谓的"小问题"可能让一个罪大恶极的人逃过他应负的刑责啊?这种话亏你说的出来 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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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19:00victor3099瞎掰说是当场要资料,可是屏东厂根本没有资料资料全是总公司哪里才有,上次屏东稽查等了三天资料才来
公文上写的一清二楚 要他们赴屏东厂稽查公文照片都有 谁在瞎掰?and???所以先传资料给对方灭证?这哪门子理由重点是 卫福部的公文完全没要他们传真资料过去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22:00稽查是要封查原料,资料工厂根本没有,所以才要先请提供
自己看公文文义 不要乱扭曲 下面的是稽查做法的指示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23:00所以卫福部是要稽查员当场要工厂没先准备就没有的资料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24:00你仔细看看要求的资料,哪个可以工厂内就有的?打脸?精神胜利也算?
谁管他是不是需要先准备 同时上去稽查就对了 卫福部根本没要他们找厂商"先准备"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25:00你先承认那些资料不会放在屏东的工厂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26:00你这么爱曲解文意,你没有想过你的解释根本不合理不可能
你抹黑卫福部"有指示" 还有什么好说的?是你在曲解文义 坑 到底脸皮有多厚啊 公文原文都出来了 还要骗?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27:00现在又瞎掰卫福部有先要求?那公文呢?
叫他去稽查就稽查 没资料也是厂商的责任 厂商要负责生出来 为什么要给厂商时间先准备?????????我哪有说卫福部有先要求 你阅读能力...?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28:00你自己爱曲解意思还可以不要脸说别人曲解?
为什么卫生局要考量到厂商没资料 还贴心的要他们"先准备"?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的说词多扯?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29:00你的阅读能力真差!如果是稽查时才先请,应该会写在同一
卫福部只要卫生局稽查的时候查那些资料而已 根本没要他传资料让厂商先准备 哪里有指示误导的问题?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30:00段,而且用词应该是[同时要求提供],而不是另写一段说"先
还在凹 上次已经浪费我时间了 不想跟你浪费生命 各位其他版友自己看公文原文 就能知道谁对谁错了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4-11-01 23:31:00跟您这种跳针狂笔战真是浪费生命
解答你最后一个无理取闹的问题 那个先请是指要先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