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omi (kerker)》之铭言:
: 好奇想问一下
: 我是觉的事情没那么单纯
: 如果我是想泄密的人,一定是自己私底下传资料给别人
: 不管用什么方式都好,甚至把资料重新打过,不会留下自己的资讯
: 用公共电话 7-11传真 免费电子信箱等等传递都好
: 不能给自己留下把柄
: 会有人傻到这种有明确发讯端的百分百被抓的泄密方式吗
会有这种想法,很可能是电影看太多
真正再做坏事的人,不见得很精明的
看看电视,小偷被抓的理由常常多可笑
有些环境就那样
身边的同事都灌输著有那个人不贪的信念
对坏事也显得冷漠,大家都这样阿
也就没心思也不认为要多认真
说什么不小心传错了林北才不信
还硬凹什么因为文件没加密
文件内容不用看吗?
因为我没智商,传出去没我事喔
与其要用那种烂借口
不如说,我原本要传给县长阿
快速键按错了,平常太常通报顶新了
但是以前都没泄密喔,是公事
这次只是快速键按错了。
这种借口我还相信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