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逛到了政府宣导贿选的网站
看到了抓贿奖金的部份...
检举买票者 最高检举奖金(新台币)
检举直辖市市长候选人贿选者 一千万元
检举直辖市议员、县(市)长候选人贿选者 五百万元
检举县(市)议员候选人贿选者 二百万元
哇!一千万!!我都不知道原来这么好赚!!
再看看哪些行为符合贿选...
一、 常见的贿选行为:
对于有投票权人,行求、期约或交付下列财物或其他不正利益,约其不行使投票权或为一
定之行使者,涉有贿选罪嫌:
(一) 提供“走路工”、“茶水费”、“误餐费”或其他名目之现金、票据、礼券、提货
单或其他有价证券。
(二) 提供具有经济价值之日常用品,如电锅、热水瓶、收音机等。
(三) 提供免费或自付额与成本显不相当之国内外观光游览、国内游览车旅游或进香活动
。
(四) 假借募款、联谊活动或其他相类理由,提供免费或自付额与成本显不相当之餐饮或
流水席。
(五) 提供往返居所地与投票地之交通工具、交通费用。
(六) 增加薪资、工作奖金或提供给薪假期。
...下略二十四项
感觉版面上就有好几篇新闻跟这几条有关耶!??
有没有乡民不去赚一千万,只顾著打嘴砲的八卦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