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标题,有人觉得重点放错,是通知没通知的问题,原文先恕删
根据八卦章数119236内容,内文提及:
“屏东县卫生局今(31)日坦承将卫福部公文传给顶新,副县长钟佳滨说明,屏东县政府
自始至今未曾接过卫福部或相关单位“机密”等级的文件,而泄露资讯的卫生局稽查人员
蔡青蓉澄清,她是在10月9日晚间接获食药署的电子邮件,要求隔天要赴顶新稽查越南进
口油一案,邮件中载明,“请务必先请该公司提供各年度输入油脂批量资料”,她才将
电子邮件内的表单等一并传真给顶新,并非泄密。”
抱歉不会上色所以我下面再挑重点出来
“她在10月9日晚间接获食药署的电子邮件,要求‘隔天’要赴顶新稽查越南进口油一案”
“邮件中载明,‘请务必【先请】该公司提供各年度输入油脂批量资料’”
点出这些并不是想把责任踢回中央,我觉得是这些稽查作法进行的同时
没有明确的法源依据,不论是基层现场稽查的人员或是配合的地方厂商
就像我上面说的,如果没有立法要求厂商在分工厂必须要存放正确的单据资料
稽查时厂商跟你双手一摊说没资料,稽查人员也双手一摊说没法源要我在这边一直等
中央的还说,我还要赶回台北回报稽查状况,院长部长次长都在等我的稽查报告= =
台北屏东来回很远的!!(国庆日我还要加班做这些鸟事,等妳个鸟蛋)
没法源,厂商跟政府怎么做都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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