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案子根本就是卫福部要负全责。
密件公文依规定在签办的时候都必须由承办人亲自办理,
跑公文的过程中不能像一般公文那样让替代役男之类的帮忙跑,
办完之后要用特殊的牛皮纸袋密封存盘。
如果是要发密件文给其他机关时,
也是要用牛皮纸袋整个密封,只有在牛皮纸袋封面注明文号。
而这些动作都是要承办人亲自办理,
整个公文从制作到盖首长章或机关章都是要亲自办。
屏东卫生局收到密件公文后,只有指定的主管才可以开封,
开封还要在牛皮纸袋封面注明开启的日期跟时间,
看完内容后还要在密封回去并盖章的。
此外密件公文几乎都是由主管亲自办理,很少会分给小承办人去办,
目的就是要减少知道的人数,以及减少机密外泄的可能性。
但是今天卫福部打从一开始就没把这个文勾选为密件,
这时后光这个文到了承办人手里大概就有2~4个人已经先看过了,
包括屏东卫生局的总收文 (负责收一切外界的来文的人)
总分文 (负责将公文依性质分发给不同课室去办理的人)
卫生局各科室的收发小姐 (负责收发科室文件的人)
科室主管 (把分配给自己科室的公文指定给特定承办人)
这些不该看到公文的人因为卫福部的疏失结果都看了,
这不怪卫福部难道该怪卫生局?
更别提明明就是列为机密的文件以及资讯,
根本就不允许用e-mail收发好吗。
(绝大多数机关甚至不允许用电子公文办密件,一律只准用纸本)
另外乡民对于政府机关办的稽查似乎有很大的误解,
政府机关一般办理稽查都会通知被稽查对象,
因为主管机关是行政单位,没有司法调查权力,
所以假使不先通知就跑去稽查,人家厂家大可以大门关起来不给进,
稽查人员也不像检察官可以申请搜索票,
人家真的关大门不给进也只能摸摸鼻子打道回府。
当然,法律上对于不配合稽查一般都会有罚则,
但是如果像强冠这种摆明在做黑心的,他宁可给你罚也不会开门的。
至于事先通知等于让对方湮灭证据?
对,就是这样。
所以为什么会有一堆黑心工厂天天被检举却都查无不法就是这样来的。
而屏东卫生局那个承办人当然有疏失,但不见得是有拿顶新的好处。
因为顶新的工厂在屏东也算大间的,本来就是年度稽查的重点,
承办人跟厂长认识是很正常的,她可能本来也只是想说给个方便,
让顶新的工厂可以先针对稽查进行准备,
却没料到会惹出这一大串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