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thbug (1895)》之铭言:
: 1. 前进新台湾说: 官员说 不知去向
: 2. 我Google查新闻 今天完全没有官方新闻说明
: 可是今天已经是十月底了耶
: 卫福部有说明吗?还是被河蟹掉了
这是屏东卫生局承办的说法
蔡青蓉说,在十月九日晚上八点多,收到来自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科长苏秀琴的电子邮件
,要前去顶新公司稽查越南进口油脂,她立刻打电话给屏东厂长曾启明,要他准备相关资
料。
奇怪,都要稽查人家,怎么会要人家先准备好资料? 这点吱吱觉得合逻辑?
因为电子邮件内有相关表单,要提供给顶新复查确认,于是她将电子邮件全数打印出来,
以传真的方式传给顶新,但同时她也将电子信件的页面以及内部文件打印出来,她从列表
机拿起纸后,由于表单在最上面,她并未加以确认,就全数一起传出去。
应该是现场稽核了以后,才拿相关从外交部或是其他单位拿到的表单资料给顶新现场提供
以利对照吧,你还没去现场前,就先把你手上的资料表单给对方,那对方要造假资料
不就很方便?!
她说,自己和曾启明只有公事上稽查的来往,并没有私交,自己是在十七号检察官到卫生
局找她询问,她才惊觉自己将电子邮件的页面也传出去,自己确实有疏忽。但她强调,自
己绝对遵守公务员的守则,不可能故意泄漏重要讯息出去。
所以依照承办人的讲法,在她们内部的公务员守则就是:
再高层下令要 稽查有问题或被检举人厂商前 要先电话通知对方准备资料
然后再顺便在稽查传真自己这边的数据资料 给对方复查确认
难怪,老农检举n次黑油业者, 屏东县卫生局都说 现场稽查后查无不法阿
你都来通知我了^^ 现场的东西还会有不法吗
为什么会有检方认为有机密文件外流的情况,简单来讲 这文又不是发给味全的
味全手上会有 行政机关内部间自己互发的函文 本就是不正常的
其实问题不是文件是不是密级公文,而是行政机关自己内部的公文
你怎么可以主动提供给厂商知悉 是你的上级机关要你转发给业者吗?
要的话 他自己副本给厂商就可以了
可见就是屏东县早就习惯 通知并传真厂商相关稽查作业的内部公文资料
可能连老翁的检举函搞不好 当初也都不小心一起给厂商呢^^
对阿 检举函又不是密级公文 给厂商拿到也是刚好而已嘛 是吗
这样吱吱都可以继续包庇下去 大概是屏东县比较有人情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