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nt1000 (小p)
2014-10-30 15:15:25使人成重残只要无致人于死的意图 最刑责5到12年不会判死
但又能让被害人及家属受最大的痛苦 算是CP值很高的犯罪
所以这老家伙根本是吃定台湾司法
抓这种圾垃去关不但要免费供三餐
还要派人照护 根本把监狱当养老院
还不如修法 以后这种犯罪比照受害人办理以牙还牙 免作牢
还比较有警世作用 不然以后又有情杀都学这种手段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4-10-30 15:16:00不要再写了 提醒那些变态 改天这种犯罪会越来越多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4-10-30 15:16:00高级外省人
作者:
ryrp (RyRp)
2014-10-30 15:17:00犯罪天堂鬼岛
作者: allen60157 (卡希拉斯) 2014-10-30 15:18:00
这跟之前一些泼琉酸的一样人渣
作者: ramirez 2014-10-30 15:20:00
好狠 比死还痛苦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10-30 15:22:00重伤害啊......台湾的黑天使在哪边呢?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10-30 15:31:00炽
作者: moongazer 2014-10-30 15:33:00
鬼岛法匠没有下限~
作者:
tboy120 (tboy)
2014-10-30 15:33:00我也想问 为何不把以牙还牙写进刑法里面对付故意暴力犯罪汉摩拉比法典有什么不好的
作者: MacOSX10 2014-10-30 15:38:00
应该强制叫犯人盖房子或盖捷运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4-10-30 15:43:00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不走法律途径解决 而选择私下复仇因为无法接受法律的太多不合理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10-30 15:50:00我也纳闷,为什么受害者不联合起来,游说鼓吹相关法案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30 15:55:00受害者哪这么厉害 真正有办法的法律人却只会炮人不懂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10-30 16:11:00我以为又要检讨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