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rry0496x (克雷翁‧辛强)》之铭言:
: 台湾很少有法律人
: 会主动告知大众,某些法条的历史沿革,
: 以及法条未来该朝哪些方向修正、制定,才能确保大众权益,
: 同时这修正的方向还能够符合法学的专业。
: 近几年,大概只有黄国昌这个有真材实料,
: 却非常关心大众权益的学者,能够提出各种符合法学,
: 但也的确能够促进大众的权益,尤其是公民权的实践,
: 黄国昌近年来让人注目,的确是因为他带头,
: 主动告知大众,未来可以朝哪些方向修法、甚至制定法条。
: (但我要先讲明,黄国昌八成不会对这次的案件表态就是了,
: 甚至黄国昌对这次案件的表态也不是重点,鉴识组收集到的物证,
: 还原出的现场才是重点。司法在理想上,是透过真相来运行的。)
: 相对的,一般的法律人往往只能告知大众,
: 说大众解释法律和理解法律的方法不对,
: 脾气好一点的,会试图解释法学的运作,以及承认有些法条的确过时。
: 但更多法律人就是一副,大众在用民粹力量压迫法界,法律人也就没必要
: 给大众好脸色看,即使这次大众已经很明确的希望引入国外的条文精神。
: 但法律人往往只会简单的说,国情不一样,然后就继续强调现行法条没问题,
: 然后又强调检察官已经很仁慈了。
看这点就知道这真的很难。
这群人里,有大多数的人一生有大半的时间都花在读书跟考试,他们很幸运都没能体会
这种被害人的感受,所以他们无法理解当事人为什么要去做出这种"违法"的事情,即便
他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在他们眼里就只有违不违法。
就跟废死一样,死得不是自己的家人,也因为自己从未经历过,所以无感。
说你违法就违法,法律就是这么订的,没任何理由跟借口。
那一定会有人说,台湾这么多读法律的人,怎么可能没半个人遇过这种事!
想想,那几个比较倒楣的,一辈子都把时间花在读书跟考试上,遇上这种事,还想着要守
法的人,还有命活着跟我们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