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次的食安风暴
顶新想在台湾止血,不想影响其中国市场
但是有个有趣的地方
根据中国的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
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其中第四条列出
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加上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能达到死刑或无期徒刑这就不清楚了
在此有个小状况
1.如果中国认为台湾是其一部分领土,那么顶新集团必受到连带处罚=在中国地区也不用玩
了,也不用弃台保中了一中原则,顶新在中国和台湾都不生存不下去了
2.中国没反应,不处置顶新→中国承认台湾与其是两个政权
→台湾与中国是两个不同的国家,一中一台原则
此食安问题为境外事件
结论:顶新真是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