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硬上前女友〉60万和解性侵 获缓刑…不

楼主: jack3651 (一级碧砂)   2014-10-29 21:40:55
〈硬上前女友〉60万和解性侵 获缓刑…不付钱
来源:自由时报
〔记者傅潮标/苗栗报导〕苗栗县左姓男子性侵前女友,案经检方起诉,被法院判刑2年
,法官认为他没前科,还有未满1岁幼女须抚养,并与前女友以60万元和解,宣告缓刑5年
,左男事后却分文未付,还夜闯前女友住处,前女友愤而请求检察官声请撤销缓刑,法官
裁准,原本可不用服刑的左男,恐将吃牢饭。
分文未付 再闯女方住处
法官调查,民国102年4月25日晚间,左男想与前女友重修旧好,多次打电话给她,女方不
堪其扰,隔天凌晨3点多将手机关机、拔掉住处市话线路,左男持钥匙开门进入,要求前
女友一起外出被拒,强行抱起当时已就寝只穿内裤的前女友,不顾家中外佣出言阻止,开
车将她载回住处殴打后性侵得逞。
前女友利用左男上厕所的机会,以LINE向现任男友求助,才被救出,报警将左男查获送办

左男被检方起诉后,法官考量他无前科,女儿不满1岁,给他自新机会,判刑2年但宣告缓
刑5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应提供160小时义务劳务及参加法治教育2场次。当时左男也
答应以60万元和解,承诺按月支付3万3000元,检察官以通知书告知左男,如未履行这些
要求,将被撤销缓刑。
撤销缓刑 将吃牢饭
未料左男获缓刑后,却分文未付给前女友,还夜闯她的住处,前女友具状请求检察官声请
撤销缓刑,让左男坐牢付出代价。
检察官依法声请,认为左男获缓刑的条件是向被害人支付损害赔偿金,若未清偿则不应享
有缓刑,何况又夜闯被害人住处,显见犯后毫无悔意,未珍惜缓刑机会。法官认为宣告缓
刑难以收到预期效果,确实有执行刑罚的必要,裁定撤销左男的缓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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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RAVE (晓之车)   2014-10-29 21:42:00
性侵犯再犯率应该有100%
作者: sLayiNg (〞︶〝*)   2014-10-29 21:47:00
kober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4-10-29 21:48:00
西贺应该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4-10-29 21:50:00
现在一堆强奸犯都可以缓刑,台湾不愧号称小印度
作者: adam6693 (丸助)   2014-10-29 22:06:00
嘘楼上 是没看到和解了?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4-10-29 22:07:00
应该判死刑的罪,和解了就不用关,你是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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