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BABYCBABY (子产)》之铭言:
: 八卦是我们的老祖宗很早就有这样的观念了。
: 汉代有一条法律说:“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欲犯法者
: 其时格杀之,无罪。”就是说随便跑到别人的帝宝里做一些偷鸡摸狗
: 的事情,还有想要偷开别人的高级牛车或豪华游艇,被当场抓包做掉
: 的话,主人是无罪的。
: 不只这样,另外一条法律说:“禁吏毋夜入人庐舍捕人。犯者,其室
: 殴伤之,以毋故入人室律从事。”如果人民的保姆想要趁夜黑风高去
: 民宅抓人赚业绩,结果反而被痛打一顿,主人也不会被抓去警察局泡茶。
: 唐代的法律规定跟这个“堡垒原则”就更像了:“诸夜无故入人家,
: 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无缘无故跑到别人家里,不管有没
: 有要干嘛,先吃四十下鞭子再说,更倒楣一点被主人杀掉,也不能对人家怎么样。
: 不敢评论这样的法律是好还是不好,只是我们永远也无法预测入侵者
: 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有可能只是一个饿了好久的流浪汉想要填饱肚
: 子,但也有可能是会杀你全家的恶霸。若站在保护家人的立场,我也
: 会做出跟今天这个案子的屋主一样行为,即便要负上后续的法律责任。
还有一个八卦是 "谁跟你老祖宗"
"谁跟你老祖宗"
"谁跟你老祖宗"
看了你这篇
我觉得那个好好一个人
却去当中华民国的兵
还当了海军陆战队
出手杀了一个手无寸铁的台湾人
杀了一个身为民主自由台湾人在民主自由台湾的土地上
进到民主自由台湾的屋子里
却被一个中华民国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军人杀害
加上你说那老祖宗
应该判死刑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10-27 16:17:00绕口令喔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4-10-27 16:17:00版主 这三小? 有点精神分裂
作者:
gdsword (键盘热炒店老板)
2014-10-27 16:18:00说中文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4-10-27 16:20:00你的键盘坏掉了吗? 哈哈哈
作者:
reesion (阿汤哥)
2014-10-27 16:23:00?
作者:
Aquari (  ̄Д ̄)=o|▅▅▆▇▇◤)
2014-10-27 16:24:00说得好 人家空中监狱 就是专门关这种 退役海陆杀人犯
作者:
leehc (Jerry lee)
2014-10-27 16:26:00他应该是杀了一个身处民主自由台湾确侵犯他人进行偷窃的小偷吧!在民主自由台湾的土地上 所以你认为只该保障小偷的自
作者:
zeyi (泽伊)
2014-10-27 16:44:00恩...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14-10-27 16:55:00他在模仿王署长啦
作者: icar 2014-10-27 17:29:00
可以用台湾的法律讲解一下吗,有点复杂,只列条文也可以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4-10-27 17:30:00
连自由民主是什么都不知道 看来是426来的妨害别人的自由和侵犯别人的权利和财产不是自由好麻
作者:
r123z999 (晓奥因休帝)
2014-10-27 17:55:00反串好玩吗?
作者:
esf1y (esfly)
2014-10-27 18:10:00废文 很无聊
作者:
u3ker7f6 (对阿对阿对阿对阿对阿)
2014-10-27 18:25:00却去当中华民国的兵??嗯难怪你会这样想 替代役不是兵只想飘只想爽 没当过兵的不能称作男人 小朋友~~
作者: modernpkman (不宅) 2014-10-27 18:51:00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