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失手打死贼 屋主:只想保护孕妻

楼主: avp0225 (avp)   2014-10-27 12:48:40
※ 引述《hcbr (hcbr)》之铭言:
: 屋主这种绝对没事啦,为什么?因为说难听一点,对方毒虫的家庭环境,
^^^^^^^^^^^^^^^^^^^
: 大家认为他们有能耐花大钱找大律师来打官司?
: 况且现在毒虫小偷已死,当时在屋主家中的防卫过程,谁看到了?
: 就3个人,屋主,屋主怀孕的太太,被勒死的毒虫小偷,
: 好啦要如何举证屋主防卫过当?死者有血肉模糊吗?
: 要叫太太自己作证说她丈夫捉著小偷目露凶光直喊著给他死?
: 今天不是要替员警说话,因为死者虽然是小偷同时还是毒虫,
: 但毕竟死了人,还是因人外力致死,本来照流程就是要函送阿,
: 不然死亡证明书怎写?自然暴毙?
: 你既然函送出人命照流程就是交保阿,反正就是屋主今天衰啦,
: 因为出了人命,所以跑法院和请律师已经省不了了,但是依照种种上报的情报来看,
: 只要他律师不要找到被对方买通的那种或是自己避不出庭,要输掉官司很难的
您对于鬼岛真的是太乐观了
以下奉上2005年的一条新闻,及刚刚我找到的后续追踪
希望这一篇能让大家知道,屋主仍然是无助的
就像2005年那条新闻一样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1010/2118257/
http://www.rocmp.org/thread-36906-1-1.html
节略:检方依杀人罪起诉于并求刑七年,法院审理期间,他坚称是正当防卫。
但法官认为,于抢到枪后应该把枪丢远再徒 手制止死者,
若担心死者抢回枪枝危及两人生命,也应射击死者的手、脚等非要害处,
让他丧失攻击能力就好,因此认定于朝死者头部开枪已属防卫过当。
合议庭考量于没前科,而且是因为行车纠纷被死者持枪纠缠,
为了自我防卫才误杀死者,因此以自首、防卫过当为由两度减刑,
于虽然提出上诉,但仍然被驳回,最后 被判三年徒刑定谳
为屋主其子默哀,没有父亲的童年!!!但庆幸你有机会诞生陪伴爱你的双亲!!!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4-10-27 12:49:00
鬼岛.......唉...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4-10-27 12:49:00
台湾一堆法X 冰冻三尺 非一日之寒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10-27 12:50:00
台湾人很少有人经过射击训练 连老手警察都不敢保证
作者: CharleneTsai (给他200块去吃麦当劳啦)   2014-10-27 12:50:00
朝死者头部开枪 3年我觉得还OK 可惜没有缓起诉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4-10-27 12:50:00
不要让法匠不开心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4-10-27 12:51:00
在美国会直接开枪击毙 歹徒家属还要陪损害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4-10-27 12:51:00
坏人不怕法律 好人也要不怕法律 才能吓阻法匠乱判
作者: arm370x (这年头不能什么都三倍速)   2014-10-27 12:51:00
鬼岛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10-27 12:51:00
歹徒是活靶耶 要打当然打大面积 瞄准手脚有难度的
作者: designboy   2014-10-27 12:51:00
真的开枪打手脚,法官又会说有时间瞄准那就应该有时间烙跑
作者: arm370x (这年头不能什么都三倍速)   2014-10-27 12:52:00
法官觉得没有受过训练的人是在玩CS吗
作者: kgh (恩~~~)   2014-10-27 12:53:00
都自首加上防卫过当减刑了 还判到三年喔...
作者: arm370x (这年头不能什么都三倍速)   2014-10-27 12:53:00
打手打脚有这么容易 根本脱离人性的判决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10-27 12:53:00
以前受海巡士官训有打手枪靶 老实讲实战根本没信心好吗
作者: AiManX (非人类)   2014-10-27 12:53:00
人人都是007欧 想打哪就打哪
作者: crocus (哪来的)   2014-10-27 12:53:00
法官:抢到枪射手跟脚就好...打头是故意的啦(* ̄︶ ̄*)
作者: Zsanou   2014-10-27 12:54:00
有这种法官还怪人民不信任司法 …
作者: CharleneTsai (给他200块去吃麦当劳啦)   2014-10-27 12:54:00
打错 应该是缓刑
作者: SuperUp (( ̄▽ ̄#)﹏﹏)   2014-10-27 12:54:00
法官就不要自己遇到 看他有多会嘴
作者: FOXHUNTER ('DEN ￾ ￾NN ￿)   2014-10-27 12:55:00
不打头,等下变僵尸怎么办,法官有没有看过阴尸路呀
作者: icps (虹月)   2014-10-27 12:55:00
嘘法官
作者: ptttristan (鍵盤在手廢文我有)   2014-10-27 12:56:00
这个新闻事件会让人想电影空中监狱也是为了保护妻小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4-10-27 13:00:00
当过兵就知道 没训练过 想用手枪打中手脚只在游戏中
作者: pansquarl (squarl)   2014-10-27 13:04:00
"应把枪丢远再徒手制伏歹徒" 这什么神经病判断
作者: Syffence   2014-10-27 13:04:00
这就是没事找事做的检察官 完全执政 司法改革跟屁一样
作者: m0630821 (无言耶)   2014-10-27 13:05:00
这件最后有减刑
作者: Syffence   2014-10-27 13:05:00
还有脑弱法官 真的见鬼了
作者: hxqoiqo (尧)   2014-10-27 13:11:00
无脑法官
作者: SuperUp (( ̄▽ ̄#)﹏﹏)   2014-10-27 13:15:00
法官有毛病?把枪丢远歹徒是不会去捡喔?应该当下把枪支解然后再用咏春拳法把歹徒打趴
作者: ShadowIVII ( ° Д °)   2014-10-27 13:30:00
应该让法官来试试看 他拿枪能不能打中手脚
作者: samonella (Sea Bird)   2014-10-27 13:46:00
法官电影看太多.
作者: voodist (小虫)   2014-10-27 13:56:00
警察有拿枪的 都不一定打的准了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0-27 14:26:00
求缓刑…
作者: WBS0615 (阿胖熊)   2014-10-27 14:29:00
法官电影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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