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houtsukai (魔法使い)》之铭言:
: 定义上,僵尸其实只是病人,也应该有人权
: 不过他们虽然手无寸铁,但你要是不弄死他,就会被他弄死
: 所以问题来了,如果在鬼岛打死一个僵尸(也许是狂犬病人或浴盐毒虫)
: 会不会吃上防卫过当的官司阿?
: 当自己的手脚正在被啃的时候,是不是要先报警才是正确作法?
: 有没有司法背景的乡民可以提供一下正确答案
有开放选择当僵尸的选项吗?
僵尸不错啊
比人类团结。人会自相残杀。
僵尸不会。
僵尸只吃人,不像人还会吃猫狗。
不用核电,够环保。
阴尸路
僵尸每天游荡。不用工作。
爱去那就去那。
人活的比僵尸还要辛苦。
更可怜。
也许当僵尸比较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