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勇屋主 护孕妻 勒死悍贼

楼主: brokenback3 (3)   2014-10-27 10:22:01
※ 引述《your135 (想不到)》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勇屋主 护孕妻 勒死悍贼
: “打输会2尸3命” 送办不悔
: 2014年10月27日
: 何柏翰为保护孕妻(小图,翻摄Ferisa Wu脸书)失手将小偷勒毙,遭上铐移送法办。

: 忠翰摄
: 【杨忠翰、余思维、简铭柱╱台北报导】保护孕妻失手勒死小偷!北市一名自海军陆战

: 退伍的新婚男子,前晚携怀孕八月的妻子返家,发现竟有小偷躲在屋内,小偷还挥拳朝

: 攻击,男子为保护孕妻,奋不顾身上前搏斗,勒住小偷颈部,警方据报到场发现小偷被

: 伏晕倒,送医急救十小时后不治,警方以男子防卫过当,依过失致死罪送办,但他事后

: 悔说:“若不制伏,恐造成两尸三命!
: 何柏翰昨被依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法办后,士林地检署昨晚谕令将他以五万元交保,何男

: 出士检向媒体记者表示,案发当时,因发现一向开启的厕所门突紧闭,直觉有异,开灯

: 发现厕所内有人影,随即用力撞门,同时大喊要妻子报警,将门撞开后,他发现张俊卿

: 在厕所内,由于对方身高约一百八十公分,身形高壮,于是奋力抵抗。
: 从事冷气技工的男子何柏翰(二十九岁),八年前从海军陆战队退伍,身材粗壮、身高

: 一百七十公分,曾受过柔道训练,他与任职印尼航空行政人员的妻子认识三年,今年四

: 结婚,八月底补宴客,上周才从泰国度蜜月返台,两人在北投区石牌路租住公寓,预定

: 底迎接第一个宝宝。
: 何柏翰将窃贼张俊卿推至浴室角落,勒晕制伏后立即报警。翻摄画面
: 父:我以儿子为荣
: 何男父亲无奈说,儿子为保护妻小失手勒毙小偷张俊卿(四十七岁),虽然捉贼英雄却

: 成狗熊,但“我以儿子为荣!”
: 警方调查,何男前晚八时与怀孕八个月的妻子外出用餐,返家后他要进厕所小解,发现

: 所门异常沉重推不开,他惊觉有陌生人侵入,用力撞开门后,赫见张嫌戴着口罩躲在浴

: ,且张嫌先朝他挥拳,他因受过搏击训练,闪过后随即放低身体,双手顺势往张嫌大腿

: 抱,将张嫌“擒抱”在地,双方短暂扭打后,他为阻止对方继续攻击,牢牢紧扣住张嫌

: 子,没多久张嫌便晕倒在地,妻子见状赶紧报警。
: “保护妻儿我没错”
: 警方到场后发现张嫌呼吸微弱,立即通报救护车将张嫌送荣总急救,但因张嫌缺氧过久

: 现脑死状态,无法自主呼吸,十小时后经家属同意,拔管放弃急救,由医师宣告死亡。
: 何男坦承当时紧勒对方脖子,直到对方一动也不动才松手,“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

: 是不会轻易放手!”并坚定表示:“我没错!我要保护我的妻子和小孩。”
: 但死者张俊卿胞弟则说,偷窃固然不对,不过没必要置哥哥于死地,控诉何男下手力道

: 大,哥哥脖子上的勒痕都渗出血水,他一定要为哥哥讨个公道。
: 警方在死者身上起出在何家偷来的墨镜、项链及两枚婚戒等赃物。翻摄画面
: 假释犯失业5个月
: 张嫌的弟弟表示,哥哥有窃盗、毒品等前科,十三年前被判入狱服刑,今年初假释出狱

: 从事水电工作,却因工作缩减,已失业五个月,没想到竟因闯空门偷窃被屋主勒毙。
: 警方调查,侵入住宅偷窃的张嫌,前晚先佯装访友,藉按门铃确认屋内是否有人,三十

: 钟后又换装回到现场,直接持钥匙打开大门入内行窃,绰号“阿伦”共犯则在门外把风

: 张嫌搜括墨镜、项链及两枚婚戒,没想到六分钟后,何姓夫妇刚好返家,张嫌才直接躲

: 厕所。
: 律师于知庆表示,《刑法》第二十三条规范“对于不法侵害,出于防卫自己的行为,不

: 。但防卫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该屋主防卫过当,涉及《刑法》第二七六

: 过失致死罪,恐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两千元以下罚金,但他认为屋主为护妻

: ,情有可原,研判法官可能予以六个月以上的缓刑。
: 六成民众认未过当
: 一名基层警员说,若自己是当事人,会先观察对方是否有携带武器,如果单独返家,会

: 上前制止,若有妻小,则会龟缩让歹徒逃逸后再交由警方处理。另名警员则说,碰到这

: 状况,为了保护妻小,正常人做法应该一样,“我会冲上去制伏对方,如果真的发生意

: ,我也不会后悔。”
: 针对屋主为保护怀孕妻子,将闯空门小偷勒昏后送医不治,《苹果》民调发现有六成二

: 众认为,屋主奋力抵抗小偷,保护家园,不认为防卫过当。
: 【勇屋主勒窃贼】
: 1.贼闯空门
: 窃贼张俊卿持钥匙打开何家公寓大门,进入屋内行窃。翻摄画面
: 2.屋主返家
: 六分钟后,何柏翰夫妻返家,发现张男躲在浴室内。翻摄画面
: 3.勒晕倒地
: 张男随即对屋主何柏翰挥拳,但一阵扭打后,反遭勒晕倒卧浴室内。翻摄画面
: 3.新闻连结: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 4.备注:
: 真男人
小偷入侵 屋主防卫过当 不小心把小偷勒昏
结果小偷送医不治死亡
被认为过失致死 不能主张正当防卫 被移送法办
那如果当时的捷运杀人事件
真的有人拿捷运的灭火器 尻郑捷的头
郑捷如果脑出血不治死亡 那人该不会也被认为是过失致死?
作者: linkcat (林克猫)   2013-10-27 10:22:00
摸摸你的LP好笑吗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4-10-27 10:23:00
要看小郑开捅了没
作者: pcj (爱睡觉的小熊)   2014-10-27 10:23:00
那个算宪法紧急避难吧
作者: j00000 (XDDDD)   2014-10-27 10:23:00
应该也是会说~你可以用灭火器打晕他,但是不能打死他。
作者: crocus (哪来的)   2014-10-27 10:23:00
看法官吧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4-10-27 10:23:00
客观构成要件一定是过失致死,只是在违法性层次能否以正
作者: heartstrings   2014-10-27 10:23:00
郑的父母不会躲躲藏藏会出来大声说他小孩很乖!!!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4-10-27 10:24:00
鬼岛法官很神奇,什么都有可能.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4-10-27 10:24:00
当防卫阻却违法或是罪责层次防卫过当减轻其刑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4-10-27 10:24:00
法官会说你应注意而未注意 然后加上一条毁损公物
作者: glacialfire ( )   2014-10-27 10:25:00
依台湾法律 会然后消防法规也会找上你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4-10-27 10:26:00
为了阻却杀人而杀人 是有正当性的
作者: phaeton101 (000000)   2014-10-27 10:26:00
以后灭火器上还要印不能用来尻头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7 10:26:00
法律判决是要看"过程"来决定,如果你只打一下,他就死了
作者: w3160828 (kk)   2014-10-27 10:26:00
法官会说请量力而行 ,自卫过当 重判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27 10:27:00
不管怎样都是键盘推论 一切以最终判决为准
作者: gadoma (批币都被鬼咬走了@@)   2014-10-27 10:27:00
重点是有无正当防为而不是有无过失致死...过失致死是有的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7 10:27:00
但如果你打一下,他倒地,你还继续K, 导致他死亡,那就防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鸥)   2014-10-27 10:27:00
如果他已经被击倒 你又一直往他头上砸 那是故意杀人罪
作者: LiDICO (ya)   2014-10-27 10:31:00
con air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10-27 10:34:00
你的故事太简略了 是郑已经拿到捅死几个 还是拿出刀准备桶
作者: scarface ((<ゝω・)绮罗星☆)   2014-10-27 10:36:00
现在这种马后炮的时间点所有人都会说你没事~但在当下就不一定囉~这就是鬼岛法律~
作者: HongChie (喵喵爱吃奶油)   2014-10-27 10:36:00
根本就没人说不成立正当防卫 还未知的事情啦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4-10-27 10:44:00
以鬼岛判决大概只有你被他捅到才有正当理由还击
作者: YMSH205 (^^)   2014-10-27 10:45:00
神判官会要求受害者在1.5秒内判断所有事以后才可以动作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4-10-27 10:48:00
说倒下不能一直K 大概是没听过有人诈死诈昏吧 等你回神他反手一刀你就GG局势逆转 当下除非确定把他綑绑完成 否则谁能把握匪徒是真昏还是装的 不然警察为什么抓到人还要上手铐?连警察这种受过专业训练有手枪跟专业设备都要如此普通人面对匪徒生死交关之际 谁能判定?不是他死就是你死当然法官当老百姓是张无忌武功盖世有九洋神功护体又是另外一回事 鬼岛人人都是叶问
作者: CTC0115 (Blank space~)   2014-10-27 10:55:00
都几岁了 还不知道台湾法律 是用来保护坏人的吗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10-27 10:56:00
是。你得到他了。如果想要悍卫自保的权利,请持续关注本事件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4-10-27 10:59:00
对了 当然也会有神乡民说那就打倒后过去绑住他就好了 先别提谁人手边会突然出现童军绳或手铐这种东西 也不提你去找绳子时他突然爬起来对你背后黑嘿嘿 有乡民可知连郑捷这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10-27 11:02:00
没勒晕,你怎知打倒?ㄧ拳打倒人家就乖乖让你绑?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4-10-27 11:03:00
种非专业匪徒被抓时身上可是有搜出短刀 那就是当你要去制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4-10-27 11:03:00
想要悍卫自保的权利 得等哪天高官自身或亲戚被类似案件杀害之后才有可能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4-10-27 11:04:00
服他时近身的时候 他冷不防抽出来捅你用的 想想多可怕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27 11:04:00
就像国父孙女一样 杀警案 已证实台湾要改革要死大咖的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10-27 11:07:00
依台湾腐儒文化SOP屋主应该劝盗匪为善,不可诉诸武力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4-10-27 12:14:00
反正不是抢法官 随便判一判啦
作者: GABA (asdf)   2014-10-27 12:44:00
会 会质疑拿灭火器动机 为什么不先通报 这么重还高举 可见决心之猛狠 请法官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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