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陆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楼主: gtrzero (2012)   2014-10-24 19:14:02
各位乡民大家好x
刚在网上查到这资讯
http://www.taipei.gov.tw/ct.asp?xItem=913722&ctNode=21050&mp=100043
一、一定要合法居留连续3年或5年,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喔!
必须先申办准归化中华民国国籍证明,再申办归化国籍。
健保法里面有问题的法条不修...
这是不是代表我们国家正努力钻漏洞计画下一步让中国生间接取得我国国民资格
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类似比照香港模式(双非身分),取得我们的身分证后
是不是不用纳税就可以享有我们所有的福利制度?
身分证好像也有其他用处...就业工作 考试 etc....
有这方面的八卦吗?
作者: gdgy   2014-10-24 19:15:00
这是689万人选出来的政府 代表了台湾的主流民意
作者: tcpic (麻雀)   2014-10-24 19:17:00
原始条文记得是停留 而停留不能打工 不能贷款而居留相对有较多福利 并且有归化取得投票权的便利
作者: esteemfor (尊重)   2014-10-24 19:23:00
“削足适履”一辞,大概可以表达这次修法的理念
作者: jj09 (YA!春天快来了...)   2014-10-24 19:30:00
没人要好好正视这个问题...就大家一起承担
作者: skywolf (摩诃天空狼)   2014-10-24 19:51:00
改拘留?
作者: seldom (和枫)   2014-10-24 20:18:00
要出来抗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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