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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s954411 (ns954411)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Re: [新闻] 挺扁保外就医? 柯文哲:条件应一体适用
时间: Mon Oct 20 20:39:45 2014
键盘律师,本版最讨厌的法绿人来说一下好了,刚好小弟有研究过一下
其实我觉得目前监狱行刑法上根本是有漏洞何问题的
阿扁的问题不是保外就医的问题。
先贴个法条
监狱行刑法第11条
第11条(入监时之健康检查及拒绝收监之情形)
受刑人入监时,应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拒绝收监:
一、心神丧失或现罹疾病,因执行而有丧生之虞。
二、怀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满二月。
三、罹急性传染病。
四、衰老、身心障碍,不能自理生活。
前项被拒绝收监者,应由检察官斟酌情形,送交医院、监护人或其他适当处所。
监狱行刑法有拒绝收监的情形。
可是关进去以后只剩下58条的保外就医。
我想请问个简单问题好了
如果今天一个人进来是好好的人
但是关进去监狱受刑时,发生第11条情形时
我们该如何处理?
还是我们监狱吃得好睡得饱,绝对不会发生11条情形??
当然是不可能啊,连在外面的人都会有突然的意外..
如果发生这样呢?
受刑人生病严重时=>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无法解决,且有拒绝收监时
我们该如何解释监狱行刑法适用,保外就医根本就是无法解决问题了
我们该如何正视,这不是阿扁问题,而是这法条有漏洞...
是回到11条不予收监,
还是继续收监任其恶化???
在基于保障受刑人人权状况下,我们应该好好想想这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