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nyvvang (荣尼主)》之铭言:
: 尼姑和尚戒荤
: 如果有天爆出吃的油有混猪油
: 吃的素食加工品有加肉
: 这些人会怎样?
: 有没有尼姑和尚吃到肉会怎样的八卦?
僧人并非有意,在不知情下吃到肉,是不违戒律的。
佛陀时代的原始佛教,并不禁止肉食,因为当时僧众是以向人托钵为食。
当时僧人是挨家挨户托钵,人家当天吃什么,就随着吃什么。
如果要求提供素食,等于是要为难不吃素的人家特别准备食物供僧。
对于许多在外化缘的僧人,他们也很难详细去问当地人家到底当天食物有什么成份。
所以佛陀所制戒律并无要求僧众吃素,但佛陀强调了不应为供僧而造成杀生,
并制定了“三净肉”的肉食规范。
三净肉的规范是:不见为我而杀、不闻为我而杀、不疑为我而杀。
不见为我故杀,是指没有看到或听到或嗅到或体验到,食物来源有为了自己而杀生。
不闻为我而杀,是指没有经由语文等交谈沟通而发现到,食物来源有为了自己而杀生。
不疑为我而杀,是指没有可怀疑的根据来显示,食物来源有为了自己而杀生。
所以僧人托钵,如果没有发现这些情况,就可以食用人家供养的肉食。
这种规范是为了适应僧人托钵的化缘生活。
为什么原始佛教要托钵化缘?
因为对于出家修行而言,一切身外之物都是累赘,愈少愈能专心修行。
而且愈无身外之物,生活条件愈是简单清俭,就愈不会有不良腐败份子混入僧团。
当时僧人是绝不从事谋生工作与烹煮食物,每天只是专心修行与度化民众。
因为长时禅修,每天只吃一餐,过午不食。
所以每天只有早上托钵一次,托到食物回到僧团,再僧众大家均分食物而一起进食。
当时僧众的每天活动,除了外出化缘食物或接受供养,就是精进禅修以及研究讨论。
修行较高深者,会在外出与民众接触时,针对民众所提问题,而帮忙民众。
不要以为民众只会提修行问题,其实很多民众所提是生活上的许多疑难杂症问题。
佛经里就记载了许多佛陀回答的生活问题,例如婆媳不合的家庭纠纷,请佛陀去调解。
这种僧人化缘的生活方式,一方面可以让僧人专心修行不需浪费时间从事世俗谋生事务,
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僧人与当地民众建立密切的教化关系,让佛教与社会密切结合。
而且就因果业报而言,让修行人接受民众供养食物,可让民众有培植福报的机会。
三净肉就是在这种托钵化缘方式下的一种规范。
但随着佛教传播,许多地方的风俗传统并不适合托钵化缘,致使僧团必须自营谋生。
自然也就不容易符合三净肉的规范,因而汉传佛教也就逐渐有了吃素的传统。
因为托钵化缘是由人供养,而自营谋生购买是自我意志,
因而自营食物谋生的僧人,若是购买肉食,也就容易违反三净肉的规范。
就修行解脱而言,吃素并不能导致解脱。
吃素只是在因果业报上比较清净,不会沾惹肉食杀生的恶业因缘。
其实三净肉也会在恶业因缘上比较减轻。简单来说,就是不成为杀生食肉的造因者。
以下例子因为你有购买行为,可能对你不算三净肉,只是用以解说业报影响轻重。
例如你到市场上买现成已有的鸡肉,与你到屠家买当场现杀的鸡。
后者的恶业较重,因为前者并非直接为你而杀,后者却是直接因你在场而杀。
又如你到餐馆吃鱼,若是点现杀活鱼,会比冷藏鱼肉的恶业要重,因为是直接为你而杀。
总之,肉食若是因你的意志决定而才发生杀生事实,你所造的恶业就会比较重大!
若是杀生事实不是因你的意志决定才发生,你还是会受到较轻的间接恶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