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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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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黑心油比喻 反同孙立虹:别骂我不顾人权
王立柔 2014年10月16日 13:14
律师孙立虹16日出席立法院“同性婚姻及收养公听会”时,言论十分引人注意,抛出许多
高度原创性的比喻来否定、排拒多元性别,并表示有人争取权利时,就代表有其他人的部
分权利要退后,所以谈人权时,必然要寻求公众的承认,而且平等原则本来就是针对不同
的事物,给予不同的处理,“真的很希望大家不要再骂有我这种主张的人是歧视、是不顾
人权了!”
立法院去年11月举办“同、跨性婚姻入法公听会”时,反对同性婚姻及收养子女的律师任
秀妍,上台发言时激动说“亲生的孩子,你才有那个血缘关系去爱他,收养的孩子你能这
样的去爱他吗?”此番言论在当时引起譁然,任秀妍也声名大噪。
有趣的是,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年16日的“同性婚姻及收养公听会”上,也有1位
律师孙立虹作出十分引人注意的言论,抛出许多高度原创性的比喻来捍卫己身立场,例如
黑心油、色盲等,并显然把LGBT族群里的跨性别者与同性恋者混淆,借此反对同性婚姻,
也反对跨性别者权益。
孙立虹首先表示,在顶新、大统黑心油的案子爆发后,台湾百姓觉醒了,要吃食物,不要
吃食品,拒绝太多添加物,要看到真正的东西长什么样子,这是一个很有智慧的转变,她
认为面对同志议题时,也应有这样的精神,“今天这个议题的讨论,被加了许多添加物进
去,以至于我们看不到摆在我们面前的食物长什么样子。”
孙立虹说,第1项添加物是“性别中立化”这个词,眼看这个概念充斥所有文件,意即性
别不以客观的生理条件为准,要以主观心理认定为准,但国家法律体系就是建立在客观证
据和事实之上,她也怎样都想不通,“‘性别’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它是我们人格构成
的一部分,可是很多东西也构成我们人格啊,色觉、音感、自我认识、思想也是,可是为
什么我们没有针对其他东西,说要让它中立化呢?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歧视?”
孙立虹举例,有一群人平常看红色是绿色、看绿色是红色,每天上下班过马路时,面临的
是她不能想像的生命危险,“可是我们有没有人说,为了他们的人权来‘色觉中立化’,
说你看到是绿的,就是绿的,我们大家都要配合你,并且要为你建置一个不同的交通规则
让你好好在路上生存”,身份辨识层面也是,“也许我很想要当委员,但我选不上,可是
我太想当了,我觉得我是委员!有没有人为我来讲一个‘身分中立化’的主张?没有。那
为什么‘性别’有?”
孙立虹高声作结论,“如果今天我们找不到一个理由,把‘性别’抬得这么高,那最合理
的方式,就是请‘性别’退回去你该有的位子!别的人格特质、因素受到什么样的待遇,
你就必须受到什么样的待遇!”
孙立虹接着提出第2项添加物:人权和歧视。她表示,基本人权在法律上不是一个随便的
词,“它是一个‘专有名词’,不是一群人说,哈,这个东西是我的人权,它就会变成你
的人权”,孙加重语气高喊“不!因为当我主张某一个东西是我的权利时,意味着别人的
部分权利要退后,因为权利相对就是义务,我有权利,别人就会有义务要为我做一些事情
,让我行使我的权利,所以谈人权时,必然要寻求公众的承认”。
孙立虹也说,平等原则是“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可是现在很多人好
像不管事情一不一样,反正都要相同处理,不然就叫歧视。她接着举出一个意味不明的例
子说,“我和我的先生有相同的地方,我们都是人,我们有同样生存价值,可是我跟他从
声音、皮下组织、骨架到器官,到力气,到人格特质 都不一样啊!可是现在这个事实,
好像没有人敢讲了?”
孙立虹痛批,这个议题在许多口号、自主决定权、人权、歧视等添加物之下,连这种不用
读到硕博士就可以知道的事情,都没有人敢讲了。说到这里,孙立虹再次提醒她与她先生
真的不一样,尖声高喊“我跟我先生就不一样咩!那,我跟他结婚,怎么可能和我跟另一
个女生结婚,或他跟另一个男生结婚,一、样、呢?”
孙立虹说,既然不一样,给予不一样的处理怎么叫作歧视呢,“真的很希望大家不要再骂
有我这种主张的人是歧视、是不顾人权了!”
3.新闻连结:
http://bit.ly/1vg3qim
4.备注:
好多神逻辑啊!!
如果说马英九是台独教父,那护家盟大概就是同婚教母的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