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cco (小王子。)
2014-10-16 11:18:46※ 引述《VB6 (VB)》之铭言:
: 教部性平委员:同性伴侣未必有婚姻人权
: 【联合报╱记者黄驿渊╱即时报导】
: 2014.10.16 10:09 am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上午举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个人拥入宪法的怀抱-同性婚姻
: 及同志收养议题”公听会。教育部性平委员、中正大学财经法律系教授曾品杰表示,“同性
: 伴侣有基本人权,并不代表有同性婚姻的基本人权”,且婚姻、收养限于一男一女也有其正
: 当理由,他并认为,“异性婚姻有比较高的公共利益”。
: 他说,同性婚姻议题上,每国应考量宗教、伦理、法律等“本国利益”做出决定,并不适合
: 援引国外法律;且根据现行民法,同性伴侣彼此已可取得家长与家属的身分关系,互负扶养
: 义务,具有共同生活客观事实的同性伴侣,也可享有税法上、受扶养家属的免税额。
: 他主张采“单点修法”,例如保险“只保亲属不保家属”应修改,另也可考虑在医疗法增订
: “医疗委任代理”,让同志权益获得保障。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002761.shtml
这“性歧委员”说过的垃圾话可多了呢~
其发表过的言论有:
1. 异性婚姻可以增产报国,有较高的“公共利益”位阶,所以法律
保障异性恋婚姻,是可被 接受的合理差别待遇,因此并未违背宪法保障的平等权。
http://0rz.tw/rEv3V
2. 反对同性婚姻入法,他指出,这是“剥夺家长对于性别价值的
教育权”,硬要用法制来干 涉每个家庭对性别的理解,强迫大家改变。 同志婚姻合法化
等于倡导这个价值,由于目前社会没有共识,应该用直接民主的方式,透 过公投决议。
伴侣盟花了2年时间才连署到10几万的人支持同性婚姻,护家盟等团体这2个月就连署到了
几十万的反对声音。
http://0rz.tw/jLYoz
3. 在东方人的思维下,婚姻并不是个人结婚的自由,
而是两个家族缔结姻亲的集体式思维, 因此社会集体接受度很重要。 目前台
湾同志运动(简称:“同运”)团体多半援引欧美国家先例,但西方个人主义的文化 脉络
,与东方倾向集体主义的社会有极大差异。综观东亚各国,日本国内其实未展开同志 议
题的公共论述,基督徒比例较高的韩国也有许多人严正反对,大陆在相关立法上也严加
把关。 这是一个关乎公共利益、对文化影响深远的立法,应经过公共论述才能进行决议
。 “这是一场硬仗,不管会赢还是输,我们都要打,而且要坚持到底!只要我们认真打
过了 ,输了也没有亏欠。”探讨同性恋相关议题,应该避免陷入过度技术性(如:法律)
的讨论 ,这场战役终极挑战其实是在考验基督徒的“真实信仰”。
http://0rz.tw/13R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