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审查将战到10点

楼主: oeoeoauch (wahaha)   2014-10-15 20:32:28
※ 引述《ax9314 (おねえ×ショタ)》之铭言:
: http://musou.tw/live_streams/147
: 王育敏:讲一个时间,我们审到十点
: 田秋堇:那不是拼专业拼头脑而是拼体力
: 每人发言时间三分钟+逐条审查审到晚上10点
: 干这样食安法哪会完善!!!
黑心食品厂商最害怕的 修法关键
要集资花两亿 游说 收买立委的关键
在举证责任能否反转
变成要由厂商自己举证
厂商在食用油内掺伪造假加饲料油馊水油 对民众无害
黑心厂商如果无法举证无害 就推定有害 就要赔偿
现况是要受害民众自己举证
得癌症 是因为吃到黑心饲料油馊水油造成的
根本告不赢黑心厂商
这一条如果不修成功
罚则 刑责 订再高都没有用
因为你根本无法 判黑心厂商有罪
根本不可能 让黑心厂商赔偿到倒闭
一堆国民党政客喊 要让黑心厂商 关到死罚到倒
却不支持这一条修法 根本就是骗选票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095
关键的举证责任条文未通过
除了提高罚锾外,今年初《食管法》时尤美女委员版本的草案
包括举证责任反转的条文;
即“食品业者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及第十五条之一规定时,
对于消费者之财产上损害及非财产上损害应负赔偿责任。但能证
明损害非由于其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
输入、输出所致,或于防止损害之发生已尽相当之注意者,不在
此限。”
然而最后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反转的条文未能通过;仅以附带决议
通过,要求行政部门及司法院研议举证责任反转的机制。
当时尤美女委员认为,举证责任反转才是解决食安问题的关键。她
表示,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也代表了胜诉或败诉的关键。现行制度
下,如果消费者因为吃了有问题的食品受害而向厂商提告,身为原
告的消费者必须要负担举证责任,而不是掌握食材与主要证据,甚
至可能灭证的黑心厂商,
也就是整个诉讼制度已经默认一个对消费者比较不利的前提,实务
上我们则看到许多消费者想要向厂商求偿,却连发票都已经找不到
的状况,甚至法院采用卫福部所提出广受民众质疑的报告,导致求
偿无门。
就如同102年10月新北地院针对塑化剂案的判决,采信了卫福部提
出的“塑化剂对于健康并未造成损害”的报告,使得消基会替561
名消费者向37家业者提出25亿元团体诉讼求偿金,但一审法院仅判
赔120万元,引起舆论譁然。
若举证责任能反转,整体来说举证责任会落在厂商,由厂商来证明
其食品没有问题,或者已经尽了相当注意。而日前消基会也提出了
类似的修法方向;他们提出,由于馊水油风暴波及厂商为数众多,
但卫福部仍称对健康危害需评估,连带影响消基会暂时无法提出集
体求偿。
如果能修改《消保法》,改为“虽不能证明损害,但只要厂商规模
、受害人数达到一定规模,业者就必须赔偿”,也是为了解决消费
者难以举证的问题。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4-10-15 20:34:00
Push
作者: SuperUp (( ̄▽ ̄#)﹏﹏)   2014-10-15 20:35:00
政府本来就玩假的 话讲很好听 实际上修法成看得到罚不到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10-15 20:36:00
帮高调…
作者: bugbook (光与闇的消逝之所)   2014-10-15 20:49:00
表面上修法,实质上后门条款开一堆,那叫修?
作者: ax9314 (キュアバーロー)   2014-10-15 20:52:00
感谢帮忙手动置底....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10-15 20:55:00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10-15 21:01:00
T_T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4-10-15 21:12:00
制度不改 监督方式不改 只会有第二 第三家顶新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4-10-15 21:12:00
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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