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15003574-260410
中台湾影视基地 预计106年完工
2014年10月15日 14:35
刘朱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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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新闻局今日表示,为培植影视产业,已在雾峰区吉峰国小对面,向国有财产局
拨用3.12公顷土地,做为“中台湾影视基地”用地,总经费达7.8亿元,都市发展局代办
新建工程,今年底前完成“专案管理(PCM)”发包作业,预计106年10月完工。
上述经费,市府将自明年起,分3年编列预算,并由都市发展局代办新建工程,明年2月前
完成委托“规划设计监造建筑师”遴选作业,105年初工程上网招标,106年10月底完工。
新闻局表示,市府已在大宅门特区规划建置“中台湾电影中心”,提供电影院、电影资料
图书查询、电影特效体验等;另在雾峰区设置“中台湾影视基地”,打造全台湾最大的国
际级影视创作园区,规划人工造浪池、专业数位摄影棚、工作坊、支援服务办公室等设施
,集电影创作、拍摄、后制机能于一体。
新闻局指出,自去年1月当地民意代表提议将李安拍摄“少年PI的奇幻漂流”造浪池,迁
移到雾峰,新闻局即开始寻找适合用地,走访十几处用地后,落脚在雾峰区吉峰国小正对
面3.12公顷的国有地。
雾峰区不但各项环境条件适合,更有其与影视产业发展的历史意义,早期台影文化城就在
雾峰,当时的荣景和影视风华,至今仍让在地居民津津乐道。
基地位置择定后,市府着手办理各项作业,除完成基地土地拨用并进行用地变更和先期规
划外,亦积极争取开发预算,获得议会及地方的大力支持。
在103年先追加514万元,104年编列2,346万元,105年编列3亿546万元,106年编列4亿
5,107万元,总经费达7.8亿元,希望借此将台中市建构成台湾的电影之都,再现当年台影
文化城风华,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地方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