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danny (已婚)》之铭言:
: 这次的死者,有一个是我同期(97消防特考班)的同学,看到这种事情,
: 我的感受不只难过,还有愤怒,去年11月我们才这样送走另一位弟兄
: 快要一年过去了 整个有问题的体制却完全没有任何长进
: 海岸巡防法明文规定海上救援跟海岸安全维护都是海巡署的工作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90009)
: 但由于海巡单位长时间的漠视,加上消防机关的烂好人心态,
: 看到能帮助人的工作就揽下来做 日子一久公亲变事主
: 原本海上救援该担任主手的海巡单位 也理所当然的摆烂 造成恶性循环
: 消防队变得又要投入更多人力、时间去处理海上的事情
: 偏偏我们又没有受过专业的海事训练 也没有适合航行在海面的船艇,
: 只能拿内陆使用的橡皮艇代用
: 一般海巡的橡皮艇是V字型硬式船底,较适合在海上航行
: 我们消防队的是软趴趴的平底船,
: 只适合航行在湖泊、河流跟淹水区 勉强下海开当然不是不行
: 只是体质先天不良 稍微遇到海浪就非常容易翻船
: 像昨天那种天气连海巡艇自己都知道危险不会出港
: 只有消防队傻傻的就冲了 两位弟兄也因此白白送命
: (前面提过 我们根本没有受过海事训练 在大自然面前 只不过是穿着现代化装备的义和团)
: 我不想打R.I.P.那于事无补
: 我只希望海巡署高层能拿出良心(还有的话) 把你们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
: 不要海难一稍微靠近岸边就凹消防队处理
: 不要忘记高潮线+500公尺都是你们的责任
: 我们消防队去帮忙是好心 不是义务 不要每次死在海岸的都是我们。
: 我们的好心不是给你这样消费用的。
: 这里不是黑特版,我就不骂人了。
消防最大的问题 就是没实战经验的领导有经验的
局本部的训练科员.科长
可能一辈子连一次都没进过火场
也完全没实际下水救过人 也没开过救护车
这样完全没经验的人
却订定一堆训练计画 要一堆身经百战的基层消防员去执行
难免会有危险状况发生
通常局本部的文书人员考绩都是甲等
(甲等名额有限 局本部内勤人员优先 外勤消防员得甲等的比较少)
但这次提出训练案的训练科员跟科长
今年还要拿甲等实在是说不过去吧?!
至少应该做出惩处 记个大过 年底考绩打丙等
不然拟出这样训练计画的训练科科员
到了年底考绩还是甲等的话 会有任何反省 会有任何改进吗??
下次同样的事 还是一样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