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05条为恐吓罪,
(不图谋利,纯恐吓)
拿来提告扬言对你不利的版友。
个人资料保护法27条,
PTT有义务做好机制规范,
保护你的资料。
不过去警局前,
可能要想一下怎么先保全证据,
并且让多人知道,
避免吃案。
※ 引述《Fant1408 ( )》之铭言:
: 最近我揭发台北木马计画
: 政黑版也开始到处散布流传我的个资
: 还有人警告我 别让今天文章成为我明天负担之类的
: 可怕的是 我在网络上从没公布我私人资料
: 政黑版到底从哪取得?
: 而且也刚好在这时间点
: 下一步是不是就可以取得我家地址
: 昨出更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