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贪小便宜来形容老百姓,确实是失言没有错,我现在真的觉得乡民真的是两套标准。
统一总经理罗智先:消费者只想买便宜货 食安难进步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626/230676.htm
馊油窜全台 交通部长叶匡时:贪便宜、夜市文化害的…
http://www.nownews.com/n/2014/09/12/1409641
上面这两个人都说老百姓贪便宜,但就被大家骂得满头包。
柯文哲说U-Bike免费30分钟是老百姓贪小便宜,大家就频频称是这是哪招?
就经济市场的机制本来就是大家会去做对自己有利有益的事情,这是很正常的,
怎么可以因为人民因为市场机制做出来的行为决定,就说人民都贪小便宜呢?
施政是可以用对人民负担最轻的方式去诱导人民遵循,促进其使用,这是当初订下
U-bike,可以30分钟优惠的原因目的是为了推广使用,跟贪小便宜有什么关系?
假如你的U-bike设的还车点很烂、车子本身也很烂、借车方式也不方便,就算免费
也不见得有人会想用。U-bike强在他的便利性而不是在免费性,其实所有建置费用
早就从台北市民纳税人的钱拿了,这叫什么贪小便宜?
你们就继续都觉得柯P说的都是对的,纵使他失言继续包容他,让他继续错下去吧
反正在这个板不无脑挺柯都会被嘘得很惨,习惯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