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正元说,国税局指他在95到98三年间,有股票、股利,但自己不晓得没领,因此被要求补
: 缴,“该补缴就补缴,柯文哲怎当作政治追杀,没有sense,这怎么当台北市长?”
键盘会计师分析
文中说到补税50几万
95-98年所得税率40%来算 漏掉的所得至少$500,000/0.4=$1,250,000
96年股票申报金额为$53,781,470
97 $10,732,810
98 $10,870,310
三年间平均持有股票约$75,384,590/3 = $25,128,197
三年间平均股利所得至少$1,250,000/3= $416,666
殖利率约估为 1.65% (蔡委员你要不要放定存比较划算)
如果再扣掉股东可扣抵税额 要补的税又更少
但是!!
依照综所税条例
纳税义务人已依规定办理结算申报,但有短漏报各类所得。
一、处罚依据:
所得税法第110条第1项规定:“纳税义务人已依本法规定办理结算申报,但对依本法规定
应申报课税之所得额有漏报或短报情事者,处以所漏税额2倍以下之罚锾。”
实例上应该都是连补带罚一倍
所以键盘会计师合理怀疑
国税局只有叫他补税
没有连补带罚1倍
没罚也是有可能啦 如果国税局关系很好的话? 局长又很熟的话?
因为如果这数字是连补带罚的话
他殖利率就剩下0.8%了 怎么可能...
以上纯粹推测 实际还是要用实际所得去算才知道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