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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记者王文玲、张宏业/台北报导】2014.10.04 03: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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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领研究费不构成贪污 柯研究团队也适用
最高检察署昨天召开专案会议,就公立大学教授涉嫌诈领、溢领受政府委托研究计画补助
款案,订出结案参考标准。检察总长颜大和指出,依最高法院刑事庭决议,此类情形下的
公立大学教授不具刑法公务员身分,不构成贪污,改依诈欺、伪造文书、商业会计法等罪
究办,但原则上只要承认犯罪、缴回犯罪所得,就有缓起诉机会。
彰化地检署前年依贪污罪起诉多名涉嫌诈领补助费的教授,学界反对依贪污罪侦办,立法
院还修会计法拟为教授们除罪。全国约有七百多名学者因补助款遭侦办,学界担心“血流
成河”,但今年六月廿四日最高法院刑事庭会议决议,公立大学教授受政府或公立研究机
关委托,负责科学研究计画而办理采购事务,并无刑法公务员身分,也非授权或委托公务
员,若有营私舞弊,应回归刑法处罚,不适用贪污治罪条例。
最高检昨天订出结案原则“承认从宽,否认从严。”涉案学者若将溢领款项用于公,涉犯
刑法伪造文书、商业会计法等罪,承认犯罪者,可斟酌处分缓起诉,并依个案决定应支付
国库金额;学者如诈领补助款,涉犯刑法诈欺、伪造文书、商业会计法,缴回犯罪所得也
可能获缓起诉。若否认犯罪,查到犯罪事实就起诉。
最高检决议教授接受政府委托执行科研计画,就算诈领补助款也不构成贪污,适用对象包
括台北市长参选人柯文哲研究团队。检方先前因法律适用争议暂时签结,昨天统一见解确
定后,全案将重启调查。
柯文哲在教授诈领补助款案非被告,调查局曾以证人身分约谈他;全案只锁定柯团队医务
组秘书刘如意侦办;至于刘女是否将补助款汇往MG一四九帐户,检方还在调查。
据查,柯团队二○○九至二○一一年间受民间团体委托做实验计画,由刘如意向元霖文具
行索取发票,再用文具类耗材核销近十一万元的笔电、硬盘、摄影机,椅子等物品。刘女
坦承向元霖索取假发票报帐,但柯不知情,调查局将刘女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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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89774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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