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转帐传情 5元、2元、1314元,我爱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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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曾姓女保险员,爱上已娶妻的金姓同事,去年3度开房间或车震发生关系,金妻在
车上捡到精液卫生纸团才发现奸情,金男为求老婆原谅,竟把情妇给“卖”了,抖出全情
还交出所有照片、Line对话、汇款纪录证据,换得妻子撤告,台北地院依相奸罪将“小三
”曾女判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金姓男子为取得妻子谅解,“出卖”小三,将两人交往、发生关系的证据交给妻子,成为
法庭上证据。(资料照,纬来电影台)
金男只承认与曾女通奸3次,每次都让他印象深刻,去年5月19日他生日,两人一起到大直
薇阁汽车旅馆开房间庆生,蛋糕上还写有“第一次一起过的生日”文字,有两人与蛋糕为
证,庆生后有发生性关系。
金男提出更有趣的证据,在他生日后几天,去银行刷存褶,发现多了4笔曾女转帐汇给他
的钱,各是5元、2元、519元、1314元,他问曾女什么意思,曾女说这些数字就是代表“
我爱你一生一世”的意思。
金男还主动招认两人曾在台中碧根行馆偷情1次,最后一次是去年6月20日曾女生日,2人
在台北木栅交流道下的停车格内“车震”,他又说两人分隔两地工作期间,曾女常用
Whatsapp传送她的胸部、乳沟、阴部照片给他欣赏。
金男并交出曾女以Line传给他的私密情话:“我们一起有的过去,一起去阳明山、逛夜市
,一起渡过的那几个晚上,我们是那么相爱,我千百个不愿意离你那么远”、“我们真的
在一起了,第一个吻,真的反抗好久,这是在做梦吧?…在每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激情”
。
法官认定,曾女明知金男已婚,仍浸淫于性爱欢愉,未能自我约束而纵放情感,妨害金妻
的家庭幸福,将曾女判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