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台湾现在最大的问题是,
: 有很大的一群人, 把 "民主、自由" 的价值放在很后面,
: 可能放在利益、放在服从威权、放在小确幸 等等....的后面,
: 而这一群人甚至不是既得利益者;
: 甚至有一些人, 为了维持第一顺位的价值 "生存" 时,
: 被迫或是被恐吓而抛弃了民主自由的价值。
: 所以我们才会这么辛苦, 才会感觉对689中一些醒不过来的对牛弹琴,
: 这就像是说, 我们一直在试图告诉某些人, 我们不能放弃某个美味的果实,
: 但实际上他根本不想吃。
: 这就是为何我们要让国民党倒台的原因,
: 因为国民党从来都只是对人民洗脑,
: 表面上似乎很在乎那个美味的果实, 实际上却不停的暗示大家,
: 其他的食物更美味, 那个果实是可有可无的,
: 同时还拿出山寨、次级货欺骗大家, 说这个果实吃多了会拉肚子,
: 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
: 国民党不倒, 台湾不会好。
: 国民党不倒, 就换台湾倒。
拿这篇回文是因为事情发生在这篇底下的讨论串
有兴趣请回去看(手机回文没办法引用原讨论串 抱歉)
主要在讨论监票者联盟被中选会回函一事
有人说自己的监票权被"侵害"了
可事实真是如此???
在这件事上 我们可以从几个事实去观察
1.监票者联盟是以询问民众可否录影方式去函中选会
2.中选会回复是以民众是否可否录影的回答方法回函
3.文中并没有许可或不予许可等字眼
从这些事实前提去观察
这件事不是一个是否准许监票者联盟录影的状况
而是
监票者联盟询问民众是否有权摄影
中选会"告知"不可摄影的情况
在此介绍一个法律概念
观念通知
"所谓观念通知,系指行政机关单就一定事实的认识而向相对人民表示的行为,通常以告知
或通知的形式为之。此观念通知行为,对外不发生法律效果,并非属行政处分,故不得成为
行政争讼之标的"
今天中选会回函没有任何对特定人准否录影的字眼
仅以告知民众不可录影的方式回函
也就是说
这回函是个标准
就可否录影的认识而向人民表示的行为
为观念通知
依照前面所附的资料
既不生任何法律
也不能成为行政争讼的标的
在这情况下
一个只是通知事实毫无法律效果的公文根本无法侵害你们的"监票权"
用一个例子你们比较能清楚认知
你今天牵了一头牛
问公务员这是猪还是牛
公务员告诉你 这是猪
但你还是拥有你的牛
并没有因此把你的牛 变成猪了
所以放你们哭了这么多天
状况外了那么多天
也该醒了吧???
我不解的是
明明早知道中选会无法律可限制你们在开票所录影的权利
你们到底"为何要问"中选会你们能否摄影
你们一直不知道这背后的逻辑
若你们真的认为中选会毫无权利限制你们
那根本不用问
难道你平常去公园散步 你还要寄信问市政府你能不能去散步???这根本不合逻辑
所以还有另外一个可能
也许你们认为中选会"可能"有权利限制你们在开票所录影
所以去"问清楚"你们到底"可不可以录影"
基于这个前提问
才符合逻辑
结果
中选会说 你们不可以录影
你们却装作没这个前提
直接说 中选会没权利限制你们= =?
这是装傻吗???
而你们得到了一个没任何法律效果
也无法救济的"通知"
在法律上
你也没因此被限制了什么
那请问你们到底在哭啥???
就如同我之前一直说的
如果真的是你们的权利
若你们认为中选会"无权"决定你们可否录影
你们就直接下去录影就好
若你们认为中选会"有权"决定你们可否摄影
那你们问了被通知不行
就摸摸鼻子 别在那哭
当然你们也可以因此认为此权利不正义
然后"公民不服从"冲撞体制 仍然去那边录影
彰显你们的权利
但是你们现在爱问又爱嘴砲中选会没权利限制你们
整个就是不合逻辑
更别说毫无法律概念的说自己的监票权被侵害了
到底什么时候才要搞清楚状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