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5日电)副总统吴敦义办公室今天表示,还是有人指称“24年前
管线是吴敦义核准的”,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
高雄市长陈菊因高雄气爆案被传唤出庭,副总统办公室对仍有人指称“24年前管线是吴敦
义核准的”,下午发布新闻稿澄清不实说法。
新闻稿指出,高雄地区早在民国50年代就有石化业存在,一轻、二轻、三轻、四轻的管线
设施,众所皆知。中油配合五轻于民国79年兴建,办理进行“C7607左高长途油管汰旧换
新工程”,而在经济部核准后,依规定向挖掘道路、埋设管线的主办机关(高雄市政府工
务局养护工程处)申请挖掘道路许可。
新闻稿表示,也就是说,中油于凯旋三、四路的油管埋设工程及管线更新计画,分别于79
年3月12及79年12月15日,取得“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所核给的挖掘道路许可
证。
新闻稿指出,“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核发上开“挖掘道路许可证”,是依据高
雄市政府71年制定、77年8月1日修正的“高雄市道路挖掘埋设管线管理办法”,其第一章
总则明定“本市道路挖掘之主办机关为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民进党立委陈其
迈8月初所出示的“许可证”,就清楚揭示核准(发)人为“养工处”处长,所有道路挖
掘许可证都是高雄市政府工务局养护工程处所决行、核发。
发生气爆的高雄市凯旋三、四路,有包括“中油”、“中石化”及民国95年才由“福聚公
司”移转给“李长荣化工”等3条管线。
副总统办公室表示,7月31日下午4、5时后,一直到晚间8时多,凯旋路已有多处发生气体
外泄,居民纷纷向市府报案,如果市府当局能正确处置,立即召集工务局长(或工务局养
护工程处处长或“养护工程处”所辖的“管线管理科”科长),依照所建置多年的“市区
地下管线图资数位化”资料,就可即时掌握凯旋路地下,有上述3条地下管线可能气体外
泄,而立刻对凯旋路这3条可能气体外泄的地下管线所属3家公司,逐一电话指示关闭气源
,而不是只打两通电话给“中油”及“中石化”,却偏偏漏掉要命的“李长荣化工”。
副总统办公室表示,如果“李长荣化工”接到电话指示,及时关闭开关,停止输送丙烯,
而不是在暂停送气半个多小时后,又电话通知“华运”继续送气,不幸的731深夜11时57
分气爆事件,是不是就可避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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