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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纳健保 初审有条件通过
中国时报【蓝孝威╱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昨联席初审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22条修正草案,未
来在台陆生可纳入全民健保。但民进党团提出附带决议,要求陆生全额自负健保费、且应
待《全民健保法》配套修法后才能实施。最后内政委员会决议送出委员会,但包括法案及
附带决议,送院会处理前须经朝野协商。
“停留”修正为“居留”
现行《全民健保法》第9条规定,在台湾“居留”满6个月可纳健保;而两岸条例第22条规
定,陆生来台就学是“停留”,因此行政院、国民党立委吴育升都提案,将“停留”修正
为“居留”,让陆生比照外籍生与侨生纳入健保。
依教育部统计,在台陆生5981人,政府每年约补助新台币3500多万元,陆生自付5300万元
。
外界质疑,陆生纳健保,恐让原本濒临破产的健保财务雪上加霜。王郁琦答询时说,陆生
纳保不但不会拖垮健保,“说不定反过来还补贴健保”,且大陆去年9月已将台生纳入城
镇居民基本医保范围,从公平及人道角度说,也应让陆生纳保。
如享补助比照外籍生
王郁琦举例,依101年数据,目前纳保外籍生,每人一年保费14,988元,由政府补助四成
6,000元,自付六成8,988元,而每人每年平均医疗费用仅3,879元,付出的健保费大于实
际支出。
国民党立委吴育升质询,目前台生在大陆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是否与当地陆生一致?
王郁琦以厦门大学为例指出,台生和当地陆生一样,一年都缴人民币120元,对岸政府补
助人民币430元。
民进党提3附带决议
民进党立委邱议莹质询,台生如果在福建加入城镇医疗保险,如果到江苏旅游时生病,是
否仍享医疗保障?王郁琦坦承,跨省就医目前大陆还不行,但他强调,大陆民众的规定也
一样,并未歧视台生。
民进党立委从人道立场出发,并未阻挡修法,但从公平性角度提出3项附带决议:保费应
全额自付、检讨修正大陆企业人士来台投保保费规定,以及应等《全民健保法》配套修正
后才可实施。最后朝野立委同意,法案送院会前,先送朝野党团协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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