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15 (F15)》之铭言:
: 从以前就一直觉得
: 我国的法律似乎不太能保障善良守法的人
: 从一些感觉应该会被重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件
: 最后却被只被重判三年
: 或是被关出来又再度犯罪的例子
: 或有些涉及到人身自由的案件 也能轻判
: 不懂罚则如果重一点有什么坏处吗?
: 我知道 会犯罪的人就是会犯罪 不管刑责如何
: 但是如果重一点 让人三思而后行的可能就会升高
: 再度犯罪的可能也会降低
: 又例如 明明知道有一个帮派在那
: 为啥不能把它铲除掉呢
没办法根绝的东西,就得要管理。
铲除帮派??? 角头这种东西从太古时期就有了。
不只是人类,动物也有帮派。
: 一定要等到砍死警察之类的事件后才开始查
: 社会上有很多未爆弹
: 很多事情应该都有机会防止他爆炸的
: 最后却造成遗憾发生
: 我猜一定有人会说 不能未罪先判
: 但让大部分守法的人生活在这些risk下 就合理吗?
你在讲的其实是应该把“隔离”的标准放低,
从“恶性重大”变成“有重大危害可能性”。
你有看过 Psycho-Pass吗?
简单的说就是有个世界,人的危险性是用某种数据分析来决定。
如果那个数字超过某个量值就要被隔离管制。
这数字被用到有些人只是思想比较偏差就要被隔离了。这合理吗?
: 请问有没有法律不能保障守法的人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