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3个月!小蜜蜂也要拿身分证 非法转卖小吃摊全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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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简怡欣/台北报导
“馊”救!环保署预计3个月内完成全台废食用油管理,今(19)日宣布即日起将依2管道
辅导全台回收个体户小蜜蜂合法化,统一分发身分证,或是协助小蜜蜂申请为丙级清运执
照,非法收购的小蜜蜂最高将可处300万元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转卖给无照小蜜蜂的摊
商可高处6,000元罚缓。
环保署今(19)日公布地方县市清洁队清查夜市、商圈废油量,本周一至周四食用油吨数从
每月生产535公吨,增为每月1,142公吨,未来预估将持续增加;其中废食用油后续处理
42%是由回收个体户小蜜蜂收购,58%为清洁队及清除机构处理。
小蜜蜂收购全台地方商圈近半数废食用油,环保署副署长叶欣诚表示,将由地方辅导小蜜
蜂靠航转售单位,由清除机构回收商分发统依身分证,提供小蜜蜂取得序号,从清除机构
着手申报产出油量,近日将公布“废食用油计画”,提出相关规定并辅导完成。
小蜜蜂将如同公司业务员一职,环保署指出,将延续清除机构作业扩及至个体回收户,可
由地方政府辅导2至3个月课程,协助小蜜蜂取得丙级清运执照,或是转向靠航清除机构,
建构全台夜市、商圈产出废食用油流向体系。
废食用油依合法使用并无疑虑,但另从养猪馊水加热提炼出的馊水油,虽产出数量少,仍
有业者收购使用,环保署表示,将杜绝馊水油流向食品制造,禁止食品相关体系从事馊水
油相关买卖。
环保署强调,即日起开始实施限期3个月辅导,至12月19日止将依废清法规定,无取得回
收个体户小蜜蜂可处6万至30万元罚缓,非法收购等情节重大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科罚金300万元;另摊商将废食用油转售非法回收个体户,可处1,200至6,000元。
合格清除业者名单可于环保署“清除处理机构服务管理资讯系统”(
http://wcds.epa.gov.tw)查询。
连结:http://www.nownews.com/n/2014/09/19/1420571
早该做了,一群废物官员都在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