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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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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法官撤上诉 判刑竟比共犯重
2014年09月18日
【丁牧群╱台北报导】一名黄姓男子去年被判刑三年四月定谳后,逃亡至今仍遭通缉,但
他边逃边投诉高等法院女法官曾淑华,开庭时诱导他撤回上诉,害他比同案两名有上诉的
共犯,刑度重了八个月、十一个月。法官评鉴委员会认为曾有疏失,但未达惩戒必要,昨
决议交付司法院人审会审议,最重可记警告。
逃亡通缉犯投诉
替黄男提出评鉴案的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批评:“不能接受评鉴结果,先前另两名法官有
类似情形,都被送监察院审议应否弹劾,为什么曾淑华不用?”
曾淑华昨红着眼眶强调,未施压或诱导黄男撤回上诉,是黄男主动说要撤回上诉,希望不
要羁押他,让他可在服刑前处理家务事,她只是告知撤回上诉与羁押与否的关联,没想到
黄竟断章取义投诉她。
这起评鉴案的投诉人黄男,是因伪造文书案遭一审判刑三年四月,他上诉后逃到中国犯案
被关,高院屡传不到通缉黄男,去年十月黄男遭遣返回台到案。黄男指控曾淑华开庭说:
“你是通缉到案,若撤回上诉,就责付或限制住居,但若继续上诉,为审理方便,一定要
羁押,你自己考虑要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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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A4dT
4.备注:
标题标错了,应该标:法官收不收押,竟然视上不上诉而定。
若是以逃亡之虞为由,那不上诉就比较不会逃亡?责付限居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