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吃猫越劳滚出去?高雄动保团体文宣惹议

楼主: udn ( )   2014-09-15 21:04:20
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吃猫越劳滚出去?高雄动保团体文宣惹议
高雄市关怀流浪动物协会针对越南籍移工吃猫肉事件,制作“吃猫越
劳 滚出台湾”文宣,吸引大批网友附和、用情绪性字眼攻击移工;台
湾国际劳工协会发言人陈秀莲对此批判,“煽动种族歧视,再谈猫狗
保护”,平常没什么人关心移工的劳动处境,偶尔出现尖锐事件,就
把整体移工当箭靶,“台湾也曾查到不法狗肉店,是本地人开的,那
这些台湾人,动保团体是否要求把他们丢进太平洋?”
针对高雄市最近一起越南籍移工捉猫、烤猫食用事件,高雄市关怀流
浪动物协会在脸书粉丝专页张贴“吃猫越劳 滚出台湾”的文宣,上面
附了3位涉嫌吃猫的移工照片;官网也撰文〈屠杀犬猫的外籍劳工滚
出去〉,内文痛批“多少孩子死在这群外来的魔鬼手中?恨不得马上
冲到工厂把这些人拖出来剥皮放血!”并担忧“今日无法管理任其屠
杀犬猫……明日恐怕将会纵容任其践踏台湾与人民”。
协会脸书文宣引来近2千则转录分享,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滚出台湾
,引进外劳只会造成社会不安”、“一脸未进化的原始人貌”、“死
外劳滚回去,人渣”、“我要破戒吃越南人肉了”、“可以把外劳都
送回去吗?怎不去吃自己的小孩啊。有妻小要养就这样?滚回去啦”
、“干!杀了他们,外劳都给我滚”、“滚出台湾。歧视加鄙视。给
我滚。”
但也有网友挺身呼吁“一事归一事,可以阻止,但不要对移工进行攻
击与歧视”、“一事归一事很难吗?煽动针对特定族群盲目仇恨的各
位,会真的关心动物权益与生命价值吗?”“虐狗吃狗很坏,但是这
全部一面倒的仇外情绪留言也很可怕……要监督的是本国的动保法吧,
台湾政府动保政策无能,台湾人虐猫虐狗一样轻判啊!一堆人扯外籍
移工占领北车、要移工滚蛋……歧视嘴脸全跑出来,版主都这样引导风
向吗”,也有人质疑“吃猫吃狗跟吃鸡猪牛羊的差别在哪呢?吃鸡猪
牛羊不残忍吗?”
近年来就曾因几起争议事件见报的高雄市关怀流浪动物协会理事长王
小华(原名王春金),15日下午受访时表示,关于“排外”争议,前
几天就有人致电给她,而她回应,“请你看清楚,协会文章说得很清
楚,我们只针对做错事的那3位外劳……如果要认为协会这样子是在‘
排外’,那就是你的事了。”她强调,“今天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子,
就是你做错事……做错事就要付出代价,你有没有想到那只猫被杀那时
候的可怜、痛苦,还脱粪?你们还在那边嘻嘻哈哈地笑,根本不把生
命放在眼里”。
王小华也激动说,“他们今天来台湾的目的就是来赚钱嘛,不是来这
边杀害动物,我今天到日本去打工赚钱,我会做这种事吗?你如果做
这种事,就无视别人国家存在了嘛!被骂、被怎么样,活该嘛!”她
表示,外籍移工来台的时候,政府部门应该都已宣导相关法令,“只
是他们没把它当成一回事”,若要预防未来再发生,就一定要重罚。
王小华说,遣返这几名移工当然是协会的诉求,台湾却无规定违反《
动物保护法》要遣返,除非雇主愿意自动遣返,但她希望相关单位至
少几十万就给他罚下去,付不起跑掉也没关系,最后被抓到、遣返时
还是要付,“要让他们知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发言人陈秀莲受访时则说,高雄市关怀流浪动物协
会的文宣很明显就有种族歧视,运用仇视外劳的语言,想让大家更愤
慨,“先有种族歧视,才谈吃猫吃狗;煽动种族歧视,再谈猫狗保护
”,且这种现象并非第一次,“移工一直都是三不管地带,劳动处境
没什么人在关心,可是当一些尖锐的事情发生时,就被拿出来当箭靶
。当我们缺看护工的时候就希望压低仲介费、延长工作年限,但是当
有一个外劳虐待小孩时,整体外劳都变成箭靶被攻击。”
至于有网友称与国籍无关,症结在于某国人来到另一国,就要遵守当
地法律,陈秀莲质疑,“法律规定不要闯红灯、红灯右转,有人还是
会闯红灯、红灯右转,本国人自己都不一定遵守本国法律,为什么要
把‘外劳’特别挑出来讲说不遵守台湾法律?我觉得这是合法包装种
族歧视,台湾也曾查到不法狗肉店,是本地人开的,那这些台湾人,
动保团体是否要求把他们丢进太平洋?”
陈秀莲也提醒,在台湾的风土民情里,猫和狗如今变成宠物也是慢慢
演化过来的,但在其他东南亚国家,猫跟狗的定位不见得是宠物,可
能像我们养的鸡或鸭,或者是养起来看家、老了就变成食物。而这些
东南亚移工,到底清不清楚台湾的动保法都还有待商榷,“农委会就
常常寄中文的公文给台湾国际劳工协会,叫我们去宣导不要吃猫肉”

事实上,台湾的《动物保护法》也没有规范吃猫、吃狗的罚则,第12
条只规定不得为肉用、皮毛用,或喂饲其他动物之经济利用目的,宰
杀犬、猫或贩卖其屠体。也就是说,动保法仅禁止“宰杀”猫狗,除
宰杀者以外,纯粹“吃”猫狗者没有相关罚责,“吃”的行为本身也
不在法律规范之内。多个动保团体上个月才与农委会开会,要求明文
规范“不能吃猫、狗肉”,但未有结论。
3.新闻连结:
http://goo.gl/dkZEzr
4.备注:
因为是初犯所以移工不会被动保法判太重,
但是散布照片的人是可以直接用刑法起诉的,可能刑责还比移工重
但是散布照片的人是可以直接用刑法起诉的,可能刑责还比移工重
但是散布照片的人是可以直接用刑法起诉的,可能刑责还比移工重
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给大家参考,请小心勿触法网。
http://law-learning-note.blogspot.com/2014/08/animal-abuse.html
延伸阅读
社团法人高雄市关怀流浪动物协会历年丰功伟业
王春金:最好的方法就是中山大学迁到别处去。占地为王中山大学,讨厌猴子
讨厌流浪狗,那就请你们滚出去。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3050101
瑞士部分农村 仍有吃猫吃狗的习俗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102/159603/
为什么狗是宠物?猪是食物?:人类与动物之间的道德难题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50356
作者: Cervelo1995 (........)   2014-09-15 21:05:00
建议外劳通通回去, 这样刚好给惯老板一点教训!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9-15 21:05:00
人不如猫 呵呵呵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9-15 21:05:00
陈菊 秀莲不用出来面对吗?
作者: liaon98 (liaon98)   2014-09-15 21:06:00
今天白人吃的话 就好棒棒了
作者: kurt911 (尻了玖么么)   2014-09-15 21:06:00
为什么不能吃?伪善
作者: ckpioneer (风)   2014-09-15 21:07:00
记者清醒吗? 绿字那段不得为肉用,那不就是不能吃吗?
作者: Rasin (雷森)   2014-09-15 21:07:00
这本来就贱人贱智的东西 没必要过度反应吧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4-09-15 21:07:00
动物本洗洗睡啦 发啥神经
作者: utley (chase)   2014-09-15 21:08:00
特别针对某族群,骑士无误
作者: EcstasyE (Great Way)   2014-09-15 21:08:00
滚出去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9-15 21:08:00
屠杀犬猫的外籍劳工滚出去
作者: heavensun   2014-09-15 21:08:00
种族岐视很严重的问题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4-09-15 21:09:00
就是宰杀猫狗了..
作者: f124 (....)   2014-09-15 21:09:00
爱猫动本死出去台湾
作者: qaaedc (wwwwwwwwwwww)   2014-09-15 21:10:00
身为恨动物酸宅 兼 大闽南主义者 这让我好难反
作者: mrmowmow (mow)   2014-09-15 21:11:00
洞宝智商不意外为了畜生 歧视人类同胞
作者: garcia (极恶外星人)   2014-09-15 21:13:00
在台湾违法就法办 扯太多反而失焦
作者: chachameow (chacha)   2014-09-15 21:15:00
5楼的依你所说 人都可以吃了
作者: benza (持)   2014-09-15 21:15:00
吃尸体动物堕地狱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4-09-15 21:16:00
猎捕的都是流浪猫狗 有差吗
作者: ckpioneer (风)   2014-09-15 21:18:00
对,一般来说大多是规范餐厅,可是后面明明有注明【动保法仅禁止“宰杀”猫狗,除宰杀者...】越劳一定自己宰、自己吃的阿,哪里有问题? @@?别跟我说那吃猫的是去餐厅吃所以是罚餐厅、越劳免责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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