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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贷爆倒帐 金管会示警
记者王孟伦/专题报导
中国网贷平台日前爆出亿元倒帐风暴,金管会再度示警,强调国人透过网络在境外的投资
行为,完全不受法律保障;金管会并在九月初发函银行公会与信合社联合社,警告国内金
融机构不得有相关招揽或劝诱行为,违者将移送法办!
金融机构不得招揽中国网贷
根据中国媒体报导,红岭创投在八月二十八日爆出一笔逾期放款,金额高达人民币一亿元
(近新台币五亿元)。中媒将此事件称为“亿元坏帐”,强调红岭创投的案例并非首例,
中国网贷平台问题不断扩大,包括钜额坏帐出现、网贷业者无法担保风险等。
由于台湾持续低利率,中国网贷平台今年开始向国人招手,以八%的高利率向台湾吸金,
其中又以中国平安集团旗下的“陆金所”最受到瞩目。
“陆金所”的融资总额约人民币二十六亿元,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三大P2P平台;陆金所高
阶主管与台湾关系密切,包括董事长计葵生与总经理谢泓源,都曾在国内金融业担任高阶
主管。
中国跨海吸金 金管会无法可管
陆金所也在今年初开放台湾民众跨海投资,初估吸纳国内资金约人民币二.六亿元、折合
新台币逾十二亿元。问题是,台湾不仅未开放P2P网贷业务,像这类在网络从事跨海放款
的行为,金管会根本无法可管。
对此,金管会银行局局长詹庭祯表示,七月中旬曾发布新闻稿公开示警,呼吁投资人不要
参与此类投资,否则未来若有损失或纠纷,将血本无归、求助无门!
詹庭祯强调,境外机构及其架设之网络平台,不仅非经我国法律许可经营、亦非金融机构
,不受金管会监管,民众若投资其产品,将不受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之保障。
为避免中国网贷平台倒帐风暴延烧至台湾,金管会除对消费者进行道德劝说,另一方面,
更大动作要求国内金融业者积极配合把关。九月初,金管会发函银行公会与信合社联合社
,强调国内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客户推介、招揽、劝诱网络平台个人借贷商品;
如有该等行为,已涉及违反《银行法》,将以移送法办。
金管会说明,依《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非银行不得经营收受存款、受托经理信托资
金、公众财产或办理国内外汇兑业务;违反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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