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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5日11:41
名嘴兼媒体人黄越宏今天上午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告发立委蔡正元,
在担任中影董事长期间,A走中影公司310万元,涉犯业务侵占罪。作
家兼台北市长参选人冯光远与割阑尾计画公民团体也到场声援,并高
呼“正元 A钱,事证明确,罢免 A钱蔡,全国都喊赞,蔡正元 A钱,
罪证明确,可割可弃,利大于弊,全民割阑尾、罢免烂立委”。
黄越宏表示,此案中影曾提起自诉,士林地方法院于2011年判决蔡正
元1 年徒刑,不料上诉二审以后,中影公司利用自诉上的漏洞,把律
师撤销掉,造成自诉不受理,蔡正元从一审有罪变成二审无罪。
黄说,蔡正元涉犯业务侵占罪,罪证确凿,却因为自诉的漏洞逃过一
劫,因此才决定提出告发,“用公诉把自诉这个漏洞补起来”,黄还
向蔡喊话:“恭喜你(指蔡正元),你跑不掉了,你坐牢坐定了”。
至于中影董事长郭台强为何突然撤销委任律师,造成二审无人可以进
行论告,以致自诉不受理,黄越宏认为已涉及背信罪,将另案告发。
黄越宏另指出,依照《刑事诉讼法 336条规定,“自诉案件的判决书
,应送达该于该管检察官”,而检察官遇到不受理或管辖错误的判决
书后,认为应提起公诉,应立即开始侦查,黄越宏认为,显然此案检
察官未依法续行侦查,以致最终无罪,令人怀疑检察官是否受到关说
“故意吃案”不续查。
前来声援的冯光远则说,黄越宏是他在《时报周刊》任职时,坐在对
面的老同事,“越宏的个性跟我有点像,看到不爽的事一定要追到底
,我们一定要修理到底,对方不爽我们会很爽,我今天来此声援,是
对不肖的立委提出挞伐。”(吕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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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