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 台中蔡姓游客开车到宜兰游玩,在路口等红灯,
当绿灯亮起前进之际,李姓女骑士声称被车轮压伤,指控蔡男涉及过失伤害罪;
检方调阅行车纪录器画面,认定李女自行伸脚到车轮下被辗伤,案情大逆转,
不起诉处分。
今年4月间,蔡姓游客驾驶休旅车,在宜兰县罗东镇南昌街、站前南路路口等红灯,
号志转换为绿灯时,车子缓缓前行,同向的李姓妇人指称她的左脚脚趾,
被休旅车右前轮压伤。蔡男坦承驾车压伤李女左脚,肇因于红灯转为绿灯后,
车子正要起步,骑车的李女冷不防出现在休旅车旁,反应不及而压伤她的脚趾;
李女辩称,她当时在等红灯,是蔡男车子压到她的脚。
“有图有真相!” 蔡男休旅车车头有加装后照镜,车上行车纪录器镜头,
透过后照镜拍到案发过程,承办检察官调阅画面发现,蔡男车子刚要起步,
李女骑车自后而来,在蔡男车旁紧急煞车,左脚置于车轮下辗伤,
与李女所说的等红灯被压伤情节不符。
此案送交公路总局基宜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调查,鉴定结果是李女在绿灯行驶时,
未保持并行间隔,为肇事原因,蔡男部分为绿灯起步煞闪不及,无肇事因素。
检察官认为,蔡男开车压伤李女左脚是事实,不过,肇事原因出自李女违规侵入车道,
造成蔡男猝不及防,李女把左脚伸到车轮下被压伤,事实甚明,全案以不起诉侦结。
李女收到不起诉处分书后,质疑行车纪录器画面真实性,已声请再议
3.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13254
4.备注:
机车爱钻车缝 自己跌倒还怪开车的压到她
幸好有行车纪录器 还怪画面真实性
三宝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