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骂人“肖仔” 法官:正当防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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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骂人“肖仔”,法官:正当防卫判无罪。资料图片
2014年09月13日08:24
台中市陈姓女子与翁姓女子有嫌隙,多次上法院互控,前年5月,陈女不堪遭翁女骚扰,
脱口而出“肖仔”,但法院认为是正当防卫,不算公然侮辱判无罪。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导,陈女称,翁女走出法庭时,一直拿着手机对她拍摄,试图
激怒她,才会脱口怒骂对方是“肖仔”、“抢人家老公”及“这么贱!我老公还舔你╳╳
”等语,翁女以手机录影存证并提告,检方依公然侮辱罪嫌将陈女起诉。
法官审理认为,翁女挑衅在先,紧跟陈女追拍,已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因翁女的行为已
违法,强行拍摄所取得的影音证据,也属私人违法取得,依比例原则权衡下,排除证据能
力,判处陈女无罪。(陈亮谕/综合报导)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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