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壹周刊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投诉》台湾大变相砍薪 北市府拢呒查
案情:今年五月,原任职台湾大三重新中正北门市店员的陈小姐,因为发现从二月起到四
月的业绩奖金缩水,每月约减少数千元。“公司没说奖金会减少,片面改变发放标准,太
没道理。”另任职北市的Eric则说:“一天上班快十二小时,结果现在奖金每次约少一万
元,有的人少了快二万元,等于打三.八折。”“大家气得问店长,才知新总经理上任同
意变更的。就向总公司所在地的北市劳动局申诉,市府劳动检查处也去检查了三次,竟回
说公司太大,只要公司内部公告,员工知不知道没关系。只建议我们先循公司管道表达意
见,或申请劳资调解。难道都无法可管吗?”Eric对市府的处理感到不满及不解地说。另
外,陈小姐与Eric也说:“当年进入台湾大时,确实只被告知有奖金,但没写在劳动契约
里。现在公司说要变更奖金办法,我们只得同意吗?”
专家话 市府处置失当
记者依投诉人提供北市府的回函,台湾大主张当初聘雇员工时,已让员工签署一份劳动契
约,明载员工须遵守公司各式管理规章。而因此另订业绩奖金办法,并提及若超出预算,
将就奖金单价调节或予以修改,才会于今年二月二十五日公告新办法。
另依台湾大官网公布的资讯,该公司去年第四季营业总额达二百八十五亿余元,税前净利
达四十三亿余元,并无亏损。
记者去电北市府一九九九专线,依上述案情询问相关法规,客服答说,若台湾大聘雇员工
的劳动契约里,未载明奖金计算办法,而是属内部营运工作规则,资方也已先订定可予以
变更奖金制度的条款,即无违约事项,只能建议劳方透过协商解决。
但消基会董事苏锦霞律师则说,台湾大做法简直是变相减薪,而北市府的说明也过于含糊
、甚有误导,因为依《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七条,劳动契约应记载奖金等办法,当台
湾大雇用员工时,即应清楚告知奖金计算及变动方法,而不是未与劳工协商之下,片面予
以变更。劳动部官员也同意上述见解,并去电北市府要求重视此案。
前台湾大员工陈小姐抱怨公司突然变更业绩奖金办法,也没事先告知员工,让她月收入少
了数千元。(投诉人提供)
回应 承认疏失
记者去电北市劳动局,官员说,该案经劳动检查处四次检查,前三次圴未查出不法,直到
第四次,才查出台湾大涉嫌未依约全额给付工资,先前确实因未查明,才回复投诉人未违
法,劳动局将要求台湾大说明,并将处以最高三十万元罚款,也将就一九九九客服回答错
误,予以改正。(李蕙璇)
壹青天 劣劣劣劣劣(5个劣为最严重)
台湾大员工卖命拼奖金,公司赚钱却砍薪,北市府竟呼拢带过,还误导法规,劳工真悲哀
3.新闻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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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
重罚三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