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说要送妳” 小三判还男友1708万
【联合报╱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2014.09.11 05:30 pm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929680.shtml
已婚的杜姓男子10年前上交友网站,结识陈姓女网友,杜承诺每月给她生活费包养。10年来
陈女不断以“我帮你投资”、“借我钱缴税”等名义向杜借款,却从不还钱,杜提返还借款
诉讼,要求她吐回1729万。
士林地院认为生活费归生活费,借款归借款,且陈女短信多次传送“我会还”足见借贷关系
存在,不能视为是男方心甘情愿送的,判女方应付给杜1708万元。
陈女说,认识对方时,杜甜言蜜语,要她别工作,还答应要照顾她一辈子,主张杜给的钱都
是“送我的”。她说,因男方恐吓要寄裸照给她爸妈,她迫于无奈才传短信说“我会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