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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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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的许姓男子今年3月在新光三越百货南西店搭讪一名帅气型男,自称“有门路”,
可以帮型男找客户“陪吃饭”赚外快,4月间双方约在大同区的紫园饭店拍摄写真,
以便展示供客户挑选,型男指控许男藉拍照时要求他勃起,但型男仍“软趴趴”,
许男竟上前帮他口交,型男因此告许性侵,但士林地检署侦查后将许男不起诉处分。
许男否认性侵,指因看上型男长相俊俏,可以每小时1500元代价陪客户吃饭、
3000元代价上床一次等,双方才约定到饭店拍写真照,但为了“吸睛”,
他才提议拍摄型男勃起照片,但无论让型男看A片、手淫,都无法勃起,
他才说:“今天试做看看,我会付你3000元”,但他即便帮型男口交,
仍然无法使他“一柱擎天”。
型男也自承,当下确实无法勃起,但许男却突然帮他口交,他说:“不要”,
许男才停止,但之后许又提出给他3000元,要求他抚摸许的乳头,许则一边自慰。
检方审酌,2人从饭店走出来时一起撑伞、事后通电话,且验伤结果除了许男自称生殖器
疼痛,无其他外伤和许男DNA,罪证不足,不起诉。(吴珮如/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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