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1:46:081.媒体来源:
雅虎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记者陈钧凯/台北报导
馊油重创台湾食品安全,稽查7天后,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今(10)天以
“16字箴言”提出总结报告,强调强冠香猪油事件已经告一段落,食药署
副署长姜郁美表示,对强冠公司绝对一罪一罚、加重处罚,已特别与地方
卫生局沟通,要求行政处分和刑事移送须引用不同法条,就怕重蹈大统假
油“一罪不两罚”覆辙。
食药署下午召开记者会,提出强冠香猪油事件总结报告,以“严惩不法、
禁止制告、阻断流窜、全数销毁”4面向、16字箴言,强调针对强冠香猪油
事件的调查,在下游235家业者没有新增状况下,稽查迄今7天,事件已告
一段落。
姜郁美说,食药署态度就是严惩不法,目前高雄市卫生局已对强冠公司处
以5000万罚锾,并将相关事证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包括强冠公司副总、郭
烈成的相关资产也遭冻结,绝对不会轻放。
就怕大统假油“一罪不两罚”裁决再现,让外界认为食药署高高举起、轻
轻放下, 姜郁美说,已与高雄市卫生局“特别沟通”过,在行政处分和
刑事移送部分,法条引用通通得不一样;以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
条为例,就分别引用“以异味、腐败的原料制造食品”和“掺伪假冒”等
不同法条开铡。
姜郁美指出,强冠香猪油事件从上周四爆发以来,前后7天,各地卫生局日
夜不休,用有限的人力稽查、核对资料,目前市面上问题产品已下架,她
个人认为各地卫生局效率很快,分数可打100分。
至于外界关注是否要再修法加重刑责,姜郁美表示,目前评估并没有必要
,因为新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去年才大修,这次事件是少数厂商的恶意
行为,新法的相关子法规将会陆续上路,相信到年底前会运行的更完善。
3.新闻连结:
https://tw.news.yahoo.com/%E9%80%AE%E5%BC%B7%E5%86%A0-%E7%BD%AA-%E7%BD%B0-%E9%A3%9F%E8%97%A5%E7%BD%B2-%E4%B8%8D%E8%80%83%E6%85%AE%E5%86%8D%E4%BF%AE%E9%A3%9F%E5%AE%89%E6%B3%95-105356207.html
http://ppt.cc/FlOw
4.备注:
难怪厂商敢这样
这种黑心食品居然还不够大条
没必要再修法???
干脆立法把黑心食品就地合法好了
台湾法律不是最爱把非法就地合法
以后规定食用油要添加多少比例是回收油
不然就是违法
这样黑心厂商就不黑心了
枪毙太便宜这些人了
可是国家花粮食养这些畜生也太浪费
不对比畜生还不如
就把那些下架回收有问题的通通冷冻起来
坐牢的时间就把这些加热给这些人吃
自己产的东西自己吃掉
作者:
mrj7328 (颗颗)
2014-09-11 01:47:00国民党有在收钱不能修
作者:
SDNS (ここには神さまの殿堂)
2014-09-11 01:48:00早说了块陶吧 台湾可以垮 国民党不能倒
作者:
midmoom (midmoom)
2014-09-11 01:48:00不是法的问题,是执法的问题, 官员是留学印度的吗?
作者: drigo 2014-09-11 01:49:00
不愧是顶新魏家,巴库够大
一罪罚3万,共百万条罪行,然后合并执行"重罚"30万吗?
作者:
Raogo (Raogo)
2014-09-11 01:54:00塞个几十万给国民党就好,哪需要罚
作者:
zx3393 (鲁至深)
2014-09-11 01:55:00要修法干嘛?你也说个修法方向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09-11 01:55:00为何不能修食安法,怕罚太重吗?太湾就是这种罪太轻,才有这么多人乱搞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4-09-11 01:56:00地方拼命查 食药署拼命轻放耶 口袋应该很饱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1:59:00
食安法现在罚则算重 但是认定罪行太难成立4F说的是重点 真的要修的话 第7条厂商自主检验要强制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09-11 02:00:00关个30年或无期徒刑,敢做的人就减少了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00:00
而且要有相关罚则 目前这样没订罚则厂商根本不会理你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09-11 02:01:00自主有用就不用法律了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01:00
有喔 第47条致人重伤致死有到无期并科2000万罚金问题是要到认定条件太难 目前第7条就是订爽的没罚则
作者:
arm370x (这年头不能什么都三倍速)
2014-09-11 02:04:00今天公祭 明天忘记
作者:
oil01 (猪油仔)
2014-09-11 02:04:00一句话,废物官员,该领19k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09-11 02:04:00重伤?这根本不适用,食品怎么会立刻产品,大都是慢性累积不适用,所以要修法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05:00
所以我说罚则够重但是认定太难啊 这是一直以来的问题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09-11 02:06:00像强冠根本是蓄意的累犯,还要放过他吗?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06:00
上次本来就要改这边的 但是立院诸公都搓掉了食安法目前的问题并不是罚则太轻 而是成立条件太难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4-09-11 02:07:00所以要修法,像强冠这种行为,直接关个30年,看还敢不敢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08:00第47条致人重伤致死有到无期并科2000万罚金还要证明有直接关系 因为这样东西吃死人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09:00
所以问题在犯行认定啊 只要这边一修马上死一票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09:00这太难了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12:00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 第15条相关罚则只要犯行认定改了就行不然他们怎么会这样做做样子咧 相关事情太多了啦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15:00不应该最重无期徒刑而已 应该要有死刑比照毒品危害的制毒罪这比制毒还可恶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16:00
靠杯是49条 我记错了抱歉 47是3~300万执法不严其实定多重都没有用 抓起来结果一样没事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19:00光一个致死就等于有跟没有一样了吃了挂掉也很难认定是因为吃这东西挂的举证太难了 还有教授出来说吃不死人除非同一个时间挂一堆人 还有尸可以验 可以证明不然早就火化或入土了根本没证据 所以就是吃不死人 几乎没事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21:00
你说的没错啊 这个陷阱是一开始就存在 而且没人去动而且强冠检验还合格 目前都是合法(摊手)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23:00这就看是以积极面还是消极面立法食品添加物较严苛 正面表列 但传统食品没有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26:00
讲一下关于第7条的部分 关于自主检验 必须在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才会开罚(第47条 3~300万) 不改正者再罚3~300万(第48条 并废止全部或相关之部分登记等等) 再加上危害人体健康、致人于死、致人重伤的相关罚责(第49条)问题是现在食药署就说检验合格了 所以抱歉通通罚不到更该检讨的是检验标准 这也是中央主管机关定的(第18条)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31:00我终于知道为何大家要说结果合格有问题 因为会造成法律上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31:00致死或重伤 唯一死刑 只是这很难认定写上去吓人也好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32:00疑虑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32:00不定期市售买来抽验 直接开放鼓励检举检举人有高额奖金被检举查出有问题的直接测消工厂执照 断水断电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34:00这要看食药署肯不肯增加稽查人员数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34:00这样同行就很会积极去帮别人做检验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35:00
有捏 第48条就有了啊 但还是卡在认定标准跟执法不严啊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35:00给民间去查 查到黑心就给很高额奖金直接让黑心工厂直接挂点不能翻身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36:00
情节重大者 光这个就有很大的模糊地带了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36:00700名稽查只有11%是食品相关 且一部分约聘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36:00设备直接查封 看一拍卖 还是怪手销毁就看看民间 会不会兴起盖实验室 抓别人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37:00
里面的已经稽查开单到手都断了 早上写罚单写到晚上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37:00假如事情那么简单 那大家现在在忙啥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37:00全家盯住统一 统一盯住全家 谁有问题就 嘿嘿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38:00方便面厂 油品厂也都会盯同业 抓到一家 就少一个对手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38:00
就像检察官起诉罪证确凿的被告 结果法官硬判无罪一样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39:00你认为他们不会一起乱搞?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39:00
重点就是执法不严啊 上次吹哨者保护条款跟检举奖金都有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40:00强制关掉毁掉一个工厂 同行不会串通欧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40:00
提高 问题是执法不严写也是写好玩的 你改成死刑也没用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40:00因为其实很多产品可能两家公司都委托同家下游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41:00
民间互咬卡难啦 h大你内行的 没事不会拖大家一起死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41:00就像是台湾电子业抢单一样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41:00那些都只是做做样子 TFDA没想要认真弄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42:00
不是同性质 是根本就同一家 你死我就会死 所以都装死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43:00有实习过 大概都知道 很多无奈 不尊重专业 哀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43:00不然就是加课食品厂的货物税等等 当作检验基金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43:00
有人想认真弄啦 但是上司都会挡 你有什么办法?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44:00实习一定会去质疑那些东西 但是最后只能无奈接受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44:00钱就还你 有问题就没收连同检验机制 有参与信托的给标章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45:00抽验这食药署都有做 但都验节日食品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45:00你不参加就没标章检验费用用这些提拨的信托基金利息应该够付营收20%做信托保证金 5年没发生黑心食品就退有就把所有缴的全数没收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47:00
现在官就比商还黑你讲那么多是有什么用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48:00到时候看 统二跟味栓还会不会有不知道 不小心用到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48:00其实苏教授也有提出四点改正方向 大致是目前大家要推的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49:00
只要执法够严 现在这套就可以坑杀超过一半厂商了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49:00被没收一次应该就够痛了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49:00但要推前立马出事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51:00
那些都是老梗啊 HACCP早就在讲了 还有八大行动纲领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4-09-11 02:51:00应该还要加一下如果是伪造 造假 报告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51:00大部分都是原料出事
少数厂商? 供货全台湾的叫做少数厂商????????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52:00但是HACCP在原料部分有BUG原料只有 原料采收 在HACCP里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55:00
现在无良产商不用这个BUG你就拿他没办法了(摊手)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55:00食品法要再严 这是真的WHO那套最严 但是就直接垄断产业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57:00
犯行认定这边一直被挡啊 要去问立院诸公法规太多文字游戏了 不是只有罚则加重就行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2:59:00美国FDA下造成食品业只有几家垄断市场
作者: koshitak (GO★FIGHT★WIN) 2014-09-11 02:59:00
前面写的诛你九族 后面但书通通解套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9-11 03:00:00我认为能验到合格是不意外 因为是有能力做到但就卡在法律这关 最怕因为合格脱罪但是产销履历才是正解
作者:
uniz (☆)
2014-09-11 03:05:00推1楼,简单来讲,这些是国民党的金主,怎么能罚。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9-11 03:28:00棍
作者: ez2dancer (有股浓浓的恨意………) 2014-09-11 03:36:00
很多官员自己都插干股了,怎么可以修法呢
.........................台湾人准备练习吃屎过生活吧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9-11 06:49:00重点在于 总截报告 事情结束了吗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9-11 07:04:00我猜对了,最终口号仍然是要凑16字。
作者: F888 (双叟) 2014-09-11 07:22:00
不修法
作者: piyobearman (*~我爱熊爱我~*) 2014-09-11 08:36:00
食卫署还在恶搞 能不能算在马19头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