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请问应对厂商产品负最终责任的是生产者还是政府监督机关?
产品是企业的核心,核心都交由政府负责,那分红要不要分一半?
政府机构负有监督责任。但是需要为产品负最终责任的只能是生产者自己
这个责任包括已知的风险也包括未知的。有对自己生产部分的负责,也包括对产品供应链的遴选责任
如果一个厂商对生产供应链的监督只剩下看报告,那出事被牵连真是刚好而已。
※ 引述《jcwwu (大鱼堡)》之铭言:
: 原文43
: 地沟油事件
: 政府开罚,是因为事情爆发后,店家知情不报,刻意隐瞒用油来源
: 如果你不隐瞒,相信不会有太大的罚则
: 相信政府标章并没有错,错的是隐瞒事实
: 很多人都说,不该相信鬼岛政府,应该自己送验
: 这点其实见仁见智
: 比方说我们公司,ISO 稽核员来稽核
: 我们的原物料厂商如果也有国家认证或 ISO 认证
: 基本上我们是可以不需要进行抽检的
: 如果有事,也不是我们来扛
: 但是我们不能隐瞒真相
: 为什么不罚源头?
: 因为自打嘴巴啊!标章是国家给的~
: 就算要处罚,也会拖拖拖啊~
: 这才是鬼岛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