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宁可退钱也不打官司的挂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9-09 11:36:43
※ 引述《s4140666 (佐藤月)》之铭言:
: 对于这次环保油事件,讲真的我如果是厂商,会先拿退货的钱来聘律师告上游,现在把钱
: 都花在退货到最后绝对又是因果循环,吴记犁记光两家的资本额告不倒一家全统,为什么
: 要把钱花在退货呢?难道台湾律师真那么烂?
: 昨天还有看到节目的律师团在帮扁申冤,却不见检、警、调、法四个单位为全民打诉讼,
: 我是活在平行世界吗?请问各位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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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金为王,现在一堆消费者找你退货,你现金周转就已经出现问题,
你现在还有什么心思找律师讨论后续诉讼策略,有些厂商有的货款是还没付给强冠公司
如果你现在不先退货,到时候你自己的现金流搞不好被其他人当作强冠的债权被扣押起来
你不先赶快退货,避免强冠在你身上还有未结的货款,那是更蠢而已。
目前在法律上的程序,提告根本不是第一要务,先把对强冠的债权债务结清,
才是真正要做的,其次就是对强冠的相关资产做假扣押,避免强冠脱产。
你连品牌(全统)跟真正的公司(强冠)都分不清楚了,还想讨论法律问题阿。
另外检、警、调,可以主动侦办是厂商的刑事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
而这种劣质食品的损害赔偿诉讼,在台湾是十分的难打,你要举证厂商有故意或过失
也许很容易,但最难的是举证个案损害结果。
就有某食品教授出来跟你说,一天一滴地沟油吃不死人,他为啥敢这样讲
因为你要举证油跟影响你健康的因果关系确实是不容易,就像之前大统长基沙拉油事件
http://www.epochtimes.com/b5/14/4/3/n4122891.htm 看起来金额很多吧
但其实每个人依照食安法跟消保法 求偿上限只有9万元... (食安法3万 消保法3倍)
像现在食药署又提出检验报告说对人体无害,这到时候在法庭上又是对厂商十分有利
所以要拿到这9万也是困难重重。
比较起来大厂要对强冠提起告诉,要告商业利益跟商誉的损害,都比消费者简单多了。
所以你先清楚事情先后的顺序跟利害关系吧,台湾的法律就是这样定,跟律师厉不厉害
无关。
作者: s4140666 (佐藤月)   2014-09-09 11:44:00
所以…要台湾人直接放弃继续吃回收油吗?问题是连假扣押都没人提啊!
作者: sexygnome (没道德有水准)   2014-09-09 11:52:00
诉讼在时间内可以慢慢来,招牌可是一个闪失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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